MM2H和PVIP的申請者需要滿足一定的財務條件,須提供境外月收入至少馬幣4萬令吉或每年馬幣48萬令吉的證明以確保其擁有足夠的經濟能力來維持在馬來西亞的生活質量。此外,申請者必須獲得來源國或居留國所發出的良好行為證書以證明無犯罪記錄。
MM2H申請條件有年齡限制,申請者必須年滿35歲,並且在申請時擁有至少馬幣150萬令吉的流動資產。PVIP則開放給各個年齡層的人士申請,唯申請者如果有年過21歲的子女,應另外提出申請。
申請者可選擇透過MM2H代理或自行提交申請。大部分申請者更傾向於透過MM2H授權代理遞交申請,以節省在申請過程中所耗的時間和精力,皆因代理比較熟悉申請規則和流程。
但所有PVIP的申請只能通過馬來西亞移民局授權的代理代辦。
申請者必須有一名馬來西亞擔保人並支付個人保證金,保證金將依據申請者的國籍而定。通常代理公司會作為申請者的擔保人並支付申請者的保證金。MM2H和PVIP的申請可隨同所需文件在線提交,辦理期限約需時4 到 6 個月。
申請一旦通過審核,移民局會簽發附條件批准函。申請者須在6個月內滿足移民局的有條件報到要求,即登陸馬來西亞辦理報到手續(如購買醫療保險,完成體檢和開立定期存款賬戶)後才可獲得簽證。
獲得附條件批准函的申請者必須入境馬來西亞以完成下列報到要求:
- 在馬來西亞開立銀行賬戶並將馬幣100萬令吉存入定期存款賬戶;
- 申請者可在一年後從定期存款賬戶內提取高達馬幣50萬令吉的存款本金用於購買房屋、孩子教育和醫療的目的,其他的則需要繼續定存。其後,在馬來西亞逗留期間,申請者必須保持最少50%的定期存款;
- 在馬來西亞任何一家醫院或診療所進行健康檢查,並提交體檢報告;
- 60 歲以下的申請者須擁有有效的醫療保險; 及
- 未滿50歲的MM2H申請者每增加一位隨同家屬須額外增加馬幣5萬令吉的定期存款。另外,MM2H申請者每年須逗留在馬來西亞至少90天。
區別
MM2H
PVIP
申請年齡
35歲起
沒有限制
簽證有效期
5年(可更新)
20年(可更新)
(每5年發放一次簽證,以5+5+5+5年的方式發出)
最低境外月收入
馬幣4萬令吉
馬幣4萬令吉
最低定期存款
馬幣100萬令吉
(如果申請者未滿50歲,每增加一位隨同家屬須存入額外馬幣50千的定期存款)
馬幣100萬令吉
提取存款
領取簽證一年後最多提取50% 本金用於購房、教育或醫療開銷
領取簽證一年後最多可提取50% 本金用於購房、教育或醫療開銷
最低流動資產
馬幣150萬令吉
不需要
隨同家屬
配偶、孩子、父母、配偶父母及家庭幫傭
配偶、孩子、父母、配偶父母及家庭幫傭
可攜帶孩子年齡
不超過34歲
不超過21歲
在馬來西亞求學、就業和經商
不允許
允許
每年居留限制
至少90天
無限制
移民局申請費
馬幣5,000令吉(申請者)
馬幣2,500令吉(每位家屬)
馬幣20萬令吉(申請者)
馬幣10萬令吉(每位家屬)
簽證費
馬幣500令吉
馬幣2,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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