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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撾: 有關廢除與知識產權相關文件的公證要求的公告

老撾: 有關廢除與知識產權相關文件的公證要求的公告

為了促進和改善知識產權局提交申請和其他註冊相關文件的程序,老撾國家科技部知識產權局宣佈於2023年6月26日起廢除有關與知識產權相關文件的公證要求。

根據老撾知識產權局於2023年6月26日發佈的公告內容,他們將取消對商標、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等工業產權相關文件的公證要求。以下文件在提交給老撾知識產權局時不再需要進行公證:

  • 委託書
  • 發明權轉讓契據
  • 轉讓聲明
  • 授權合約
  • 姓名/地址變更聲明
  • 其他相關事務

當地的知識產權代理人將依法對所提交的委託書的真實性負責。如有任何疑問,知識產權局會對個別案例進行核實或要求提供補充證明。

請注意,於2023年6月26日之前提交的申請,仍然需要提交經過公證的相關文件原件。

簡化所需文件和程序無疑為申請人帶來了巨大的便利,為他們節省了預算和時間,並使他們能夠盡早獲得申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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