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 有关废除与知识产权相关文件的公证要求的公告
为了促进和改善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和其他注册相关文件的程序,老挝国家科技部知识产权局宣布于2023年6月26日起废除有关与知识产权相关文件的公证要求。
根据老挝知识产权局于2023年6月26日发布的公告内容,他们将取消对商标、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等工业产权相关文件的公证要求。以下文件在提交给老挝知识产权局时不再需要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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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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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权转让契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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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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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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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地址变更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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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事务
当地的知识产权代理人将依法对所提交的委托书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任何疑问,知识产权局会对个别案例进行核实或要求提供补充证明。
请注意,于2023年6月26日之前提交的申请,仍然需要提交经过公证的相关文件原件。
简化所需文件和程序无疑为申请人带来了巨大的便利,为他们节省了预算和时间,并使他们能够尽早获得申请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