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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報稅表

雇主報稅表

提交雇主報稅表
通常在每年四月的第一個工作日,稅務局會向雇主發出BIR56A表格(雇主報稅表),該表格須於發出日期起計1個月內提交。在填寫報稅表前,貴司應仔細閱讀BIR56A表格的附註及說明及IR56B 表格的附註及說明。

縱使貴司沒有任何需申報的人士,在貴司收到BIR56A表格時,仍需填妥該表格,然後簽署及交回予稅務局。

假如貴司有屬於BIR56A表格的附註及說明中所註明須申報範圍內人士,而在四月中仍未收到雇主報稅表,貴司須填妥IR6163表格,向稅務局索取雇主報稅表。

申請延期提交雇主報稅表
如貴司要在限期前遞交雇主報稅表方面有困難,可向稅務局申請延期,該項申請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並列明以下事項:
1.
公司名稱及檔案號碼;
2.
有關課稅年度;
3.
需要延展期限;及
4.
詳細理由。

索取雇主報稅表復本
如貴司遺失雇主報稅表或該稅表遭到損壞,貴司可透過填妥IR6163表格,向稅務局索取雇主報稅表復本,而簽妥的表格可以郵寄或傳真方式提交至稅務局。

電子報稅
雇主電子報稅服務現提供以下兩種提交模式:
1.
在線模式 – 雇主可經"於網上直接填寫"擬備相關資料檔案或通過以下方式擬備(IR56表格擬備工具,IR56B軟件,已獲稅務局批準的雇主自行設計軟件),而獲授權簽署人需使用他/她的「稅務易」通行密碼來簽署及提交雇主報稅表/通知書。
2.
混合模式 - 雇主可指派任何人士上載經以下其中一個途徑所擬備的資料檔案而無須登入「稅務易」,包括IR56表格擬備工具,IR56B軟件,已獲稅務局批準的雇主自行設計軟件。完成上載後,雇主電子報稅服務系統會導出一份附有交易參考編號及二維碼並列載了該資料檔案內IR56表格撮要資料的核對表。獲授權簽署人須於核對表上簽署,然後連同已簽妥的BIR56A親身或以郵寄形式一並交回稅務局以完成整個提交程序,如貴司只透過電子報稅服務(混合模式)上載資料檔案而沒有提交簽妥的BIR56A表格及核對表,將不會被視為已履行雇主責任。
獲授權簽署人是指屬以下其中一個身分的人士:


獨資經營業務的東主


合夥業務的首合夥人


法團的董事,公司秘書或經理,投資經理(只適用於開放式基金型公司),臨時清盤人或清盤人


團體的主要職員

數據來源:香港稅務局網頁
- https://www.ird.gov.hk/chs/tax/ere.htm
- https://www.ird.gov.hk/chs/tax/err.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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