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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 - 中國臺灣

問題

註銷台灣公司常見問題

答案
問:
註銷一間臺灣公司約需多少工作日呢?
答:
約需七個月左右。

問:
註銷臺灣公司是否僅需拿到經濟部商業司的廢止核準函就完成了呢?
答:
還沒。再拿到經濟部商業司的核準函後,還須於國稅局註銷營業登記及稅務申報、向法院申請並完成公司清算、關閉銀行公司賬戶及註銷國貿局進出口廠商登記後,方才完成所有註銷程序。

問:
註銷臺灣公司於任命清算人有任何限制嗎?
答:
沒有。有限公司之股東或董事可以擔任公司清算人,亦可由公司股東過半數同意選任清算人,該選任之清算人不限國籍(大陸人士除外),惟外國人士需於清算期間居留於臺灣,需另檢附入境證明。

問:
請問清算人一次任期多久呢?
答:
清算人每屆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如六個月期滿前欲展延清算期間,需於期滿前向法院備案(申請),每次展延不得超過六個月。

問:
註銷臺灣公司清算過程需要準備哪些文件呢?
答:
申請檔包含聲報狀、股東同意書、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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