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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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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服務 - 中國香港

問題

香港代表辦事處

答案
問:
我可以使用香港代表辦事處在香港開展業務嗎?
答: 不能。香港代表辦事處不能從事業務、訂立合同、提供收費諮詢、進行貨物轉運、設立或談判任何信用證。一般而言,香港代表辦事處可用於營銷研究、開發、與客戶聯絡或作為陳列室。

問:
香港代表辦事處是獨立的法律實體嗎?
答:
不是。香港代表辦事處並不是一個獨立的法律實體。

問:
如何申請代表辦事處?
答:
於香港註冊代表辦事處須向稅務局之商業登記署辦理商業登記證的申請。

問:
申請時須提供什麼資料及文件?
答:
申請人須提供:
一、
法人團體的名稱、註冊地點及成立日期;
二、 於香港的所用名稱、地址及開業日期;
三、 法人團體的註冊證書副本;及
四、 申請表格簽署人的全名及職位。

問:
代表辦事處的註冊費用是多少?
答:
代表辦事處的商業登記證政府費用為港幣2,250元,政府費用將隨調整及豁免而變更。啓源能提供包括年度地址服務的完整註冊套裝。

問:
何時需要更新我的代表辦事處?
答:
於辦理商業登記證時,可於申請表格上選擇有效期為1年或3年的商業登記證。代表辦事處的商業登記證需於有效期屆滿前更新。如代表辦事處使用由專業代理提供的地址服務,該地址服務一般需每年更新。

問:
如何更新代表辦事處的商業登記證?
答:
可透過網上及親身繳付商業登記證的費用。如你正使用啟源的地址服務,可連同地址服務費用一併支付給我們。

問:
如未能按時更新香港代表辦事處商業登記證會有罰款嗎?
答:
除了港幣300元的逾期罰款外,沒有取得有效商業登記證的違例人士可處罰款港幣5,000元 及監禁 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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