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企業虛擬名稱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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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商業名稱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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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在加州從事營利活動的個人或商業實體而言,企業名稱是一個重要的品牌戰略。加州公司虛擬名稱又叫做商業名稱(DBA),僅用於商標、品牌目的不是一種商業結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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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為什麼需要加州商業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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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加州的法律,如果獨資經營者、合夥企業、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計畫使用其他名稱進行商業活動,則必須註冊商業名稱(DBA)。提交企業虛擬名稱(FBN)聲明後,企業即可使用該名稱面向公眾,進行商業活動。 |
問: |
如何申請加州商業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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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提交商業名稱,第一步則是在縣政府網站進行加州商業名稱搜索。如果該名稱可以使用,則可以企業所在地縣的註冊記錄員/縣職員的辦公室提交企業虛擬名稱(FBN)聲明。虛擬企業名稱(FBN)聲明通常必須在營業後的40天內提交。申請人還必須在主要營業地點附近的當地報紙上發佈該聲明以滿足政府要求。 個人或企業實體必須向企業所在地縣的註冊記錄員/縣職員的辦公室提交企業虛擬名稱(FBN)聲明。如果企業所在地不在加州,則企業需要在薩克拉曼多縣的辦公室處註冊。 虛擬企業名稱(FBN)聲明有效期為五年,或者直到聲明中的事實發生變化,以先發生者為准。 |
問: |
什麼時候在報紙上發佈企業虛擬名稱(FBN)聲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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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虛擬企業名稱(FBN)聲明後的30天內,申請人必須在主要營業地點附近的當地普通報紙上發佈該聲明。該聲明必須連續四個星期每週公告一次。在完成最後一次公告後的30天內,申請人必須向縣辦公室提交公告證明。完成此步驟,則整個商業名稱申請完成。 |
問: |
加州申請企業商業名稱費用如何收取? |
答: |
虛擬企業名稱(FBN)聲明的費用因提交的城市或縣不同而不同。您可以直接諮詢或聯繫公司所在地的縣註冊記錄員/縣職員辦公室以獲取資費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