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常見問題  稅務  新加坡  應稅收入和非應稅收入 

常見問題

分享

稅務 - 新加坡

問題

應稅收入和非應稅收入

答案
應納稅收入是指應納稅的收入。“累算”或“來自”新加坡的收入以及來自新加坡以外的收入都要納稅。

問: 什麽是應納稅收入?
答: 就新加坡稅收而言,應納稅所得額是指:
從任何貿易或業務獲得的收益或利潤;
股息、利息、租金等投資所得;
特許權使用費、保險費和從財産中獲得的任何其他利潤;和
其他收益即收入。

問:
什麽收入需要納稅?
答:
公司在新加坡應就其收入納稅,即:
在新加坡累算或派生于新加坡;或
從新加坡以外的地方産生的收入,並彙入新加坡時。

問:
什麽是非應稅收入?
答:
資本利得無需納稅。這些例子是:
一、
固定資産銷售收益;和
二、 資本交易的外彙收益。
免稅所得
根據《所得稅法》,某些類型的收入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特別免稅。這些例子是:
一、
船公司根據第13A條及第13F條取得的若幹航運收入;
二、 居民公司根據第13(8)條收取的海外股息、分公司利潤及服務收入;和
三、 公司根據第13Z條處置股權投資所得。

問:
如何確定收入的性質是收入還是資本?
答:
決定交易是否存在的因素
主要性質
有些財産通常被視為交易標的,而另一些財産則不太可能被視為交易標的,因為它們的購買量不大。
擁有的期限
持有期限越短,越有可能被視為是為了交易而持有。
交易頻率
高頻的類似交易比單獨的交易更能說明交易的情況。
補充工作
對該資産/財産所做的額外工作(如優化)更有可能被視為交易,因為可以獲得更多的收入。
實現的情況
有些情況不太可能預示交易。
動機
這指的是在取得有關資産/財産時是否有交易意圖。
融資方式
短期融資比長期融資更能說明交易。
其他因素


問:
我的公司得到了政府的資助。補助金要納稅嗎?
答:
如果是為了補充公司的營業收入或支付公司的營業費用而給予的授權,在性質上應視為收入。
除非根據《新加坡所得稅法》的規定提供免稅,否則贈款將作為從貿易或業務中獲得的收益或利潤的一部分納稅。
另一方面,如果授予公司獲得資本資産,該資産本質上是資本,因此無需納稅。

問:
我的公司收到了捐款。捐款要納稅嗎?
答:
如有關捐贈並非自願捐贈,而是為了回報受贈機構所給予的利益,則這些捐贈將成為業務收入,並構成收款人須課稅的收入。

問:
以比特幣等數字代幣形式取得的收入是否需納稅?
答:
以數字代幣(如比特幣)形式獲得的報酬或收入應符合正常的所得稅規定。如果是收入性質的,就應納稅;如果是資本性質的,就不納稅。

語言選擇

English

日本語

简体中文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