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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的問答

答案
2020年8月26日,國家醫療保障局發佈了《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向公眾徵求意見。那麼,徵求稿中有哪些指導性意見呢?

問:
關於門診醫療費用報銷有何改進?
答: 將高血壓、糖尿病等門診慢性病也納入統籌基金支付範圍。

問:
參保人員的支付比例為多少?
答:
普通門診統籌覆蓋全體職工醫保參保人員,支付比例從50%起步,隨著基金承受能力增強逐步提高保障水準,待遇支付可適當向退休人員傾斜。

問:
個人帳戶計入辦法有何調整?
答:
目前,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的30%及個人繳納的2%計入個人帳戶內。調整後,僅個人繳納的2%部門計入個人帳戶,用人單位繳納的部分將全部納入統籌。

問:
退休人員的個人帳戶計入比例是多少?
答:
退休人員個人帳戶原則上由統籌基金按定額劃入,劃入額度按所在地區改革當時基本養老金2%左右測算,今後年度不再調整。

問:
個人帳戶使用是否有變化?
答:
個人帳戶可以用於支付職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以及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醫用耗材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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