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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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設立外商投資企業必須要披露投資者的最終實際控制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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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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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根據中國《外商投資信息報告辦法》規定,境外投資者在中國申請設立外商投資企業時,應當在外商投資初始報告內披露投資者的最終實際控制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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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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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實際控制人必須追溯到自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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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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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況下最終實際控制人必須追溯至自然人,除非投資者是上市公司、外國政府機構(含政府基金)、國際組織、中國國有/集體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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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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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實際控制人的實際控制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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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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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實際控制人的實際控制方式包括: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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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或者間接持有企業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份、股權、財產份額、表決權或者其他類似權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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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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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或者間接持有企業的股份、股權、財產份額、表決權或者其他類似權益雖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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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權直接或者間接任命企業董事會或者類似決策機構半數以上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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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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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能力確保其提名人員取得企業董事會或者類似決策機構半數以上席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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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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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享有的表決權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等決策機構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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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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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合同、信托或者其他方式能夠決定企業的經營、財務、人事或者技術等事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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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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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披露最終實際控制人會有什麽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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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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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設立外商投資企業時不披露投資者的最終實際控制人信息,該外商投資企業將無法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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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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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動要怎麽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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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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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國《外商投資信息報告辦法》規定,最終實際控制人信息發生變更的,外商投資企業應於變更事項發生後20個工作日內向地方商務主管部門提交外商投資變更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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