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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 - 中國

問題

成本分攤協議稅務備案的相關問答

答案
問:
什麼是成本分攤協議?
答: 成本分攤協議是指跨國企業與其關聯方之間議定的一項框架,  用以確定各方承擔和分攤的成本、風險和利益。

問:
企業與其關聯方簽訂(變更)成本分攤協定,需要向稅務機關備案嗎?
答:
需要。企業應自與關聯方簽訂(變更)成本分攤協議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成本分攤協議副本。

問: 執行成本分攤協定時,需要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和審核嗎?
答:
不需要。 在簽訂(變更)協定時已備案,  企業執行成本分攤協議, 無需經過稅務機關審核。

問:
簽訂成本分攤協定後並未執行, 還需要報送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年度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嗎?
答:
需要。企業與其關聯方簽訂(變更)成本分攤協定,即意味著與其關聯方發生了關聯業務往來,無論該協議執行與否,均應在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時報送。

問:
成本分攤協議需符合什麼原則?
答:
獨立交易原則和成本與收益相匹配原則、合理商業目的和經濟實質原則。

問:
企業執行成本分攤協議期間,是否應進行補償調整?
答:
執行期間實際收益與分攤的成本不配比的,  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做出補償調整。 未做補償調整的,稅務機關將實施特別納稅調查調整。

問:
成本分攤協議是網上備案嗎?
答:
不是。企業簽訂成本分攤協定之日起30日內,須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進行成本分攤協定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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