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及服務稅零利率
問: |
如果客戶是個人要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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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如果客戶在服務期間的“通常住所”是在新加坡,那麽將被視為屬於新加坡。出於商品及服務稅的目的,個人在任何時候都只能有一個通常居住的地方。 “通常住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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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如果居住地址作為代理要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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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商品和服務稅監察官可以將個人的居住地址視為其“通常住所”。如果客戶有新加坡的居住地址,就商品及服務稅而言,將被視為屬於新加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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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如果超過一個居住地址要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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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如個別人士在海外學習或工作,而有超過一個的居住地址,商品及服務稅的主計長可視該名人士屬海外,但須符合下列所有條件:
如果符合所有這些條件,整個海外逗留期間將被視為屬於海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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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如果客戶是一個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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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在以下情況下將被視為屬於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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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如果企業建立要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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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如果在新加坡有業務,客戶將被視為在新加坡有業務:
經濟活動主地,是指公司作出有關綜合管理的重要決定和執行中央行政職能的地點。它通常指的是總部、總部或主要的營業場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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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如果固定的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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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固定機構是指除了營業機構以外,具有提供或接受長期服務所需的技術和人力資源的機構。 例子: A公司在日本成立。它在新加坡沒有分支機構。不過,該公司在新加坡設有辦事處和員工,幫助為新加坡客戶提供支持服務。這個辦公室和員工在新加坡被視為固定的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