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填報2019年度對外直接投資統計年報相關問答
問: |
請問哪些企業需要填報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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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如下2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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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年報的截止日期是什麼時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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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2020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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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沒有及時填報的後果是什麼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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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未按時上報年報的企業將被納入商務部不良信用記錄並在網上公示,接受統計執法處罰,且無法申請專項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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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兩家境內投資者共同對外投資的情況下,都需要進行填報年報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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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境內投資者若為兩家或兩家以上投資主體,且持有相同比例股份,則由當初做備案的企業進行填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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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一些境外企業的2019年度的審計報告還沒有出具,那應該如何填報財務資料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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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如果到年報填報截止日時,一些境外企業的審計報告仍未出具的,請採用上一年度經審計的財務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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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填報的資料包括哪些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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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必須填報的內容包括:境內投資者基本情況表、境外企業基本情況表、對外直接投資流量存量情況表; 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選填的內容包括:境外企業返程投資情況表、境內投資者通過境外企業再投資情況表、境外主要礦產資源情況表、主要國際產能合作領域情況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