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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關於填報2019年度對外直接投資統計年報相關問答

答案
2019年度全國對外直接投資統計年報工作已經開始,填寫統計年報是對外直接投資企業必須履行的責任和義務,因疫情影響,今年北京市境外直接投資統計填報做了相應調整,有關填報年報有哪些內容呢?本文以問答形式予以解答,以供啟源的客戶們參考。

問:
請問哪些企業需要填報呢?
答:
如下2種情況:
一、 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備案(核准)的境外企業(機構)(注:以《企業境外投資(機構)證書》發證日期為准);
二、 北京市企業為實施對外承包工程項目而設立的1年以上(含1年)的辦公室(包括分公司、項目部、經理部等),也要據實填報。

問:
年報的截止日期是什麼時候?
答:
2020年6月30日。

問: 沒有及時填報的後果是什麼呢?
答:
未按時上報年報的企業將被納入商務部不良信用記錄並在網上公示,接受統計執法處罰,且無法申請專項資金。

問:
兩家境內投資者共同對外投資的情況下,都需要進行填報年報嗎?
答:
境內投資者若為兩家或兩家以上投資主體,且持有相同比例股份,則由當初做備案的企業進行填報。

問:
一些境外企業的2019年度的審計報告還沒有出具,那應該如何填報財務資料呢?
答:
如果到年報填報截止日時,一些境外企業的審計報告仍未出具的,請採用上一年度經審計的財務資料。

問:
填報的資料包括哪些內容?
答:
必須填報的內容包括:境內投資者基本情況表、境外企業基本情況表、對外直接投資流量存量情況表;

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選填的內容包括:境外企業返程投資情況表、境內投資者通過境外企業再投資情況表、境外主要礦產資源情況表、主要國際產能合作領域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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