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公司-公司登記文件
問: |
公司解散後法律關系暨文件收送相關問題? |
答: |
公司登記之所在地系為法律關系之中心地域,所有書狀之送達均以所在地為依據。 |
問: |
公司證明書是否可以負責人名義申請? |
答: |
不可以。公司證明書限公司申請,申請時需在申請書蓋公司及負責人原留之印鑒。 |
問: |
如何申請公司登記英文證明書? |
答: |
需以公司名義提出申請,於申請書填妥公司及負責人中、英文名稱、統一編號並蓋具原登記之公司暨負責人印鑒,如公司營業項目為純文本時,需提供營業項目英譯本。 |
問: |
公司設立後,統編不滿意,可否申請變更統一編號?如何辦理? |
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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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之應備書表及申請書表可否於網絡下載? |
答: |
可於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查詢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