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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服務 - 中國臺灣

問題

請領失能給付併計國民年金之計算

答案
問:
臺灣勞保被保險人曾參加國民年金保險,於請領失能給付時是否可以並計國民年金保險之年資?其給付金額應如何計算?
答:
勞保被保險人因傷病致失能符合失能年金給付規定時,如具有國民年金保險年資者,已繳納國民年金保險費之年資,每滿1年,按其國民年金保險之月投保金額1.3%計算發給。如合並勞工保險失能年金給付及國民年金保險身心障礙年金給付後,金額不足新臺幣4,000元者,按新臺幣4,000元發給。

問:
臺灣勞保被保險人因車禍撞斷8顆牙齒,可否申請失能給付?
答:
勞保被保險人如因意外傷害致牙齒缺損5齒以上(不含假牙),經治療終止後,癥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治療效果,並經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或診所診斷為永久失能時,得經由投保單位向勞保局申請失能給付。

問:
臺灣女性被保險人因罹患子宮肌瘤致切除子宮時已年逾45歲,可否請領失能給付?
答:
被保險人於加保生效期間因傷病割除兩側卵巢或子宮,且於2022年4月1日(含當日)以後診斷失能者,可適用修法後之規定,得經由投保單位向勞保局局申請失能給付。但被保險人如於2022年3月31日(含當日)前切除子宮且診斷失能時已逾45歲者,因不符合修法前之規定,不得申請失能給付。

問:
臺灣被保險人申請失能給付是否應退保?
答: 被保險人如領取失能給付標準附表之失能狀態中列有「終身無工作能力」項目之失能給付,或經個別化專業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請領「失能年金給付」者,勞保局自實際診斷永久失能之日起徑予退保。

問:
臺灣勞保被保險人退保後經診斷確定罹有職業病且診斷永久失能者,得否請領職業災害保險給付?
答: 勞保被保險人認為於加保有效期間因工作所致,於退保後經診斷確定為職業病,且診斷永久失能者,可請領職業病失能給付。惟需於診斷實際永久失能之日起5年內提出申請,同一疾病以請領1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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