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公司-決算
問: |
什麽叫做決算? |
答: |
每個會計年度終了後2個月內,必要時得延長2個半月(采歷年制的公司就是翌年5月15日)編制好財務報表,而且必須在會計年度終了後6個月內,將商業的營業報告書和財務報表,提請商業出資人、合夥人或股東承認。
|
問: |
是不是所有的公司行號都需要辦理決算? |
答: |
所有以營利為目的,依商業登記法、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規定設立登記的商業,都需要辦理決算。 |
問: |
為什麽要辦理決算? |
答: |
商業辦理決算的目的,是要讓商業投資人確實了解商業目前的經營狀況,對公司來說,完成決算程序,就是解除公司負責人及主辦會計人員對於本年度會計事務處理上的責任 |
問: |
什麽是決算書表? |
答: |
決算書表是指公司行號每年會計年度終了必須要編制的報表,這些報表還要提請股東同意或股東常會承認。 |
問: |
經濟部通知公司申報決算書表時,申報義務人是誰? |
答: |
申報的義務人是指通知申報公文所定申報期限最後一天時公司的負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