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國提高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的相關問答(二)
問: |
合夥企業合夥人,平時取得的都是經營所得,沒有工資薪金所得,應該如何享受提高後的專項附加扣除? |
答: |
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平時也沒有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等有關規定,可以在辦理2023年度經營所得匯算清繳時享受提高後的專項附加扣除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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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贍養嶽父母或公公婆婆是否可以享受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
答: |
根據現行政策規定,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政策中的老人(被贍養人),是指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包括配偶的父母。 |
問: |
孩子正在讀碩士研究生,可以填報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嗎? |
答: |
如果納稅人子女接受的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教育屬於全日制學歷教育,納稅人可以填報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如果屬於非全日制的學歷(學位)繼續教育,應由子女本人填報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
問: |
兩個子女中的一個無贍養父母的能力,是否可以由另一個享受3000元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標準? |
答: |
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間分攤3000元/月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500元,也就是說,這種情況下不能由其中一人單獨享受全部扣除。 |
問: |
虛假填報專項附加扣除的法律責任是什麽? |
答: |
納稅人應當對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對虛假填報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稅務機關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等有關規定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