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稅納稅義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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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貨物應征收貨物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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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稅條例列舉應征收貨物稅之貨物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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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誰是貨物稅納稅義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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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稅納稅義務人,可分為下列5種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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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貨物稅納稅義務人應如何申報及繳納貨物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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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稅之產制廠商當月份出廠貨物之應納稅款,應於次月15日以前自行向公庫繳納,並依照財政部規定之格式填具計算稅額申報書,檢同下列書表向所在地稽征機關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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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廠商預領之完稅照、免稅照及臨時運單發生短少或遺失時,應如何處理? |
答: |
廠商預領之完稅照、免稅照及臨時運單發生短少或遺失時,應立即將所短少照證之種類、字軌、號碼,報請所在地稽征機關備查。 |
問: |
產制廠商應設置之賬冊有那些? |
答: |
產制廠商除應依「稅捐稽征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賬簿憑證辦法」規定,設置並保存賬簿憑證及會計紀錄,尚應設置原料明細分類賬、制成品明細分類賬、倉儲登記簿、免稅登記簿、加工外銷登記簿、退廠整理及改裝改制登記簿、原料免稅登記簿、領用貨物稅各項照證登記簿等輔助賬冊。產制廠商原設置之賬簿,具有前項各種賬簿之性質與功能者,得列具對照表,報經所在地稽征機關核準繼續沿用或酌為增減修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