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常見問題  稅務  中國  關於對電子煙征收消費稅的相關問答(二) 

常見問題

分享

稅務 - 中國

問題

關於對電子煙征收消費稅的相關問答(二)

答案
問:
電子煙批發環節納稅人是指哪些?
答:
是指取得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並經營電子煙批發業務的企業。

問:
電子煙進口環節納稅人是指哪些?
答:
是指進口電子煙的單位和個人。

問:
電子煙的消費稅稅率是多少?
答:
電子煙實行從價定率的辦法計算納稅。生產(進口)環節的稅率為36%,批發環節的稅率為11%。

問:
電子煙消費稅的計稅價格如何確定?
答: 納稅人生產、批發電子煙的,按照生產、批發電子煙的銷售額計算納稅。電子煙生產環節納稅人采用代銷方式銷售電子煙的,按照經銷商(代理商)銷售給電子煙批發企業的銷售額計算納稅。納稅人進口電子煙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問:
電子煙生產環節納稅人從事電子煙代加工業務的,如何繳納消費稅?
答: 應當分開核算持有商標電子煙的銷售額和代加工電子煙的銷售額;未分開核算的,一並繳納消費稅。

語言選擇

English

日本語

简体中文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