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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分公司设立登记套装 (大陆公司或中国籍投资者之外国公司在台设立台湾分公司)设立程序及报价

台湾分公司设立登记套装
(大陆公司或中国籍投资者之外国公司在台设立台湾分公司)设立程序及报价

除非另有说明,本报价所指台湾分公司,特指中国大陆境内注册成立之公司或中国籍投资者于台湾登记成立之台湾分公司。

简介

本所代办成立台湾分公司之费用为新台币112,000元。套装之费用已经包含了本所的专业服务费、政府登记费、公司代理人及协助于台湾开设一个公司银行账户。但不包含于台湾成立分公司所需要之注册地址服务。如母公司背后股权架构复杂,本所会视实际情况加收费用,费用另议。

成立台湾分公司,客户需要提供的文件及数据报括拟使用之公司名称、营运资金金额、母公司、负责人(董事)及经理人之身份证明文件,例如护照(董事、经理人)及公司注册证书(法人股东)、以及母公司之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等。

办理台湾分公司成立所需时间方面,需时约6-8个月。

如果客户的台湾分公司拟经营的业务属于受规管之业务而需另行申请牌照或许可,本所可以代办该等牌照或许可,费用另议。

台湾分公司设立套装

一、  服务费用及支付时间

本事务所代办台湾分公司设立,以登记资本新台币500万元为例,的服务之费用为新台币112,000元。该费用已经包含本事务之专业服务费及政府规费。费用明细如下所述。

  1. 设立前后的登记及存档工作

    (1)名称查询、名称预先核准;
    (2)编制分公司登记申请文件;
    (3)填写、编制设立登记表格;
    (4)本公司的专业设立登记服务费及政府登记规费;
    (5)分公司登记证书;
    (6)刻制印章。

  2. 开立公司户口

    办理台湾公司注册过程中,该台湾公司须要分二阶段设立银行筹备账户及正式账户,筹备账户主要用于投资者将资本额汇入,公司设立完成收到台湾政府核准函后,即可办理银行筹备账户转成正式账户。

    根据银行的要求,拟担任台湾公司之董事仍然需要亲自到场,以满足银行核证身份并进行尽职调查的要求。启源的角色仅限于提供协助,包括编制及审阅开户文件及跟银行预约会面时间。银行有权决定是否批准客户的开户申请,开户是否成功,启源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因为银行账户无法开立导致公司注册无法顺利进行,本所即会退还服务费用的三分之一,即新台币38,000元。

  3. 公司设立资本额查核签证(验资报告)

    投资者(即股东)出资后,需聘请台湾的会计师进行资本验证。本所会于客户出资后,进行登记资本验证工作并出具验资报告(资本签证)。

  4. 进出口登记

    本套装所成立之分公司营业项目已包含国际贸易,但如果分公司实际需要进行进出口业务,公司于成立后,还需要向经济部申请进出口登记。本套装以及包含申请该项登记之服务。由于台湾政府的官方语言为中文,因此,大部分文件只会显示中文名称,如贵司需要英文名称,可申请进出口登记,登记同时可列明贵司的中英文公司名称。

  5. 办理税务登记

    向台湾国税局申请营利事业登记并领购票证,税籍编号是发证机关给出的一张税务「身份证」,分公司获得税籍编号及领购票证后即可开始营业。

二、   可选服务

  1. 台湾分公司注册地址服务费

    每家于台湾登记之分公司,于提交申请登记之前,都必须先行租赁营业场所。客户可自行提供台湾地址,如客户需使用我司台湾地址做为公司登记使用,需另收新台币54,000 (一年) 服务费用。

  2. 翻译费用

    上述报价不包含文件翻译费用。台湾的官方语言为中文。如果客户提供的申请文件为英文版本,则可能需要翻译成中文版本;或者客户需要本司提供申请登记文件的英文翻译版本,则本司会另行收取翻译服务费。

三、  付款时间及办法

启源会与您确认设立登记订单之时,开立关于设立登记及开户的服务费用账单并把账单连同汇款银行资料及付款指示电邮给您,以便您安排付款。

本事务所要求全额收取服务费用后才开始办理分公司之登记手续。本事务所接受现金、银行转账、汇款及PAYPAL。如以PAYPAL支付,需额外支付5%的手续费。

如果需要本所开具台湾统一发票(台湾官方发票),则需额外收费5%的营业税(增值税)。

四、  台湾分公司登记所需时间

中国大陆境内注册成立之公司或中国籍投资者申请于台湾成立分公司,一般情况下,完成全部设立程序需时约6-8个月。具体程序所需时间如下表所列:

序号

项目

负责办理

办理时限

(工作日)

前期筹备

1

租赁办公室

启源/客户

1

2

投资者为母公司或股东之相关文件公证

启源

客户计划

3

其它文件及数据

客户

客户计划

申请设立登记

4

办理名称预先核准

启源

2

5

办理经济部审批

启源

80-120

6

刻制印章

启源

2

7

银行开户筹备账户

启源/客户

1

8

办理验资报告

启源

5

9

办理外国公司认许表

启源

6

10

办理税务登记

启源

5

11

办理银行开户–正式账户

启源/客户

5-10

12

办理进出口登记

启源

1

总计

6-8个月


备注:
  1. 上表所述时间为无需申请特别或牌照之情况。
  2. 上表所述时间以客户紧密配合之情况估算。

五、  设立台湾分公司客户需提供文件及数据清单

  1. 投资者身份证明档公证书,正本1份

    经大陆地区公证处公证之总公司身份证明文件(大陆公司的身份证明文件,例如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验证有效期限为一年;验证文件是加盖骑缝章。如为透过香港公司投资台湾公司,则需提供经香港经济贸易文化办事处公证之香港公司登记证书文件及香港公司重要控制人登记册。

  2.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公证书,正本1份

    经大陆地区公证处公证之代理人授权书。验证有效期限为一年。

  3. 股东或董事会之议事录文件之公证书,正本1份

    经大陆地区公证处公证之股东会或董事会之议事录。验证有效期限为一年。

  4. 诉讼及非诉讼代理人及分公司经理之身份及住址证明文件,复印件各1份

    拟出任台湾分公司诉讼及非诉讼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及经理人士之身份证明文件及地址证明。前述身份证明文件之复印件须本人亲笔签明确认。如拟出任经理人为大陆人士,须提供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入台证件等居留证件。

  5. 租赁合同及相关证明文件

    公司注册地址之租赁合同复印件(承租人为拟注册之台湾分公司)、房屋税单复印件、建物所有权人同意书正本。

  6. 注册资本

    台湾的公司法并没有对分公司的投资额最初任何特别的规定。但是,我们建议客户以分公司营运半年所需资金金额作为其台湾分公司之投资额或者新台币300万元或以上,以确保可以满足分公司营运之需要。

  7. 营运计划说明书

    内容需包含台湾投资事业的营运规划及相关财务规划,启源的服务包含提供相关范本供投资人参考。

  8. 投资人背景及营运范畴说明书

    投资人为法人者请提供该法人及其上层控股架构之完整架构图,请揭露至最终持股25%之自然人股东,应注明下列事项:

    (1)各层次控制公司名称;
    (2)大陆地区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名称;
    (3)股权比例;
    (4)具有控制能力项目;
    (5)背景及营运范畴说明

    如为自然人,则为须检附该自然人之个人简历及护照复印件

六、  登记后返还给客户的证书、文件

办理完所有登记程序后,我们会把以下各项登记证书、文件移交给您:

  1. 分公司设立登记核准函及登记表
  2. 分公司税务营业登记表
  3. 分公司税务营业登记核准函
  4. 分公司印章及代表人章
  5. 统一发票领证及工商凭证

七、  年度维护费用

台湾分公司成立后,必须遵从台湾法令对公司的各种规定。例如,根据台湾公司法,公司必须每年编制营业报告书及财务报表,聘请台湾注册会计师对其年度财务进行审计等。而根据台湾税务法规,台湾分公司需每月记账且二个月需申报一次营业税,且公司每年需申报营利事业所得税等。为了让客户对维护一家台湾分公司所需要的费用有个比较清晰的了解,我们把一家台湾分公司每年将会产生的维护费用列于以下表格,供客户参考。

项目

描述

金额

(新台币)

备注

1

编制营业报告书服务费(每年)

10,000

2

会计做帐及营业税申报费用(假设每年营业额新台币1000万)

60,000

3

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以营业额新台币3000万为例)

20,000

4

企业所得税计算及营利事业所得税申报表

10,000

5

基本薪资服务

2,500

每人

6

注册地址服务费(第二年开始)

54,000

总共:

156,500


八、  注意事项

虽然台湾公司法境外公司在台湾设立分公司的营运资金并没有任何特别要求,但是,我们仍然建议您把营运资金(注册资本)之金额设定在足够支付分公司筹备及初期运营成本的数额。并且,如果投资者需要以其台湾分公司名义申请工作签证,那么我们建议营运资金(注册资本)设定为等值于二十万美元之新台币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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