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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分公司注销程序及费用 (本报价适用非陆资案件)

台湾分公司注销程序及费用
(本报价适用非陆资案件)

本报价装适用于台湾以外外国或地区(包含香港及澳门)注册、且并非由大陆居民拥有或控制的公司在台湾设立之分公司的注销(清算)案子。

本所代办外国公司台湾分公司清算撤销登记费用为3,750美元。本报价已经包含办理台湾分公司清算之所有程序。具体包括向台湾经济部商业司申请办理注销公司登记,以及向国税局、国贸局、法院及银行办理各项注销手续之服务。但不包含代客户处理分公司的资产及债务。完成前述所有注销手续以后,其台湾分公司注销程序才算完成。

办理注销台湾分公司,客人需要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分公司最近期的财务报表、公司大小章、董事及分公司经理人身分证明文件、分公司登记文件、清算人身分证明文件、统一发票购票证及银行存折。

注销所需时间方面,假设分公司有按期提交各项报表,并且已经妥善处理了所有资产及负债,则台湾分公司撤销登记(清算)的整个流程可以于约个月6内完成

本报价仅供参考,实际费用以本所最后提供之报价为准。

一、  注销服务及费用

本所代办注销台湾分公司之费用为3,750美元。费用根据台湾分公司并没有第三方债务及欠税的情况下预估。

本注销套装包括以下服务:

  1. 回复客人对注销台湾分公司的疑问;
  2. 审查台湾分公司的注册文件、财务报表、税务申报纪录及提出其他应备文件的需求;
  3. 编制分公司注销申请文件;
  4. 提醒客人安排发放分公司员工最后一期薪资及解雇事宜;
  5. 协助处理台湾分公司最后一次的营所税及营业税申报;
  6. 提醒客人相关应收款及押金收取;
  7. 提醒客人将分公司户余额汇出;
  8. 与清算人讨论分公司银行关户事宜;
  9. 协助撤销营业税登记;
  10. 协助撤销出进口厂商登记 (只适用于贸易公司);
  11. 向法院提交清算申报;
  12. 向法院提交清算最终报告。

备注:

  1. 上述费用包含政府规费,但不包括其他垫付费用。
  2. 本报价不包含资产处置、支付债务及代收应收帐款。
  3. 上述报价基于分公司有偿债能力而估算。
  4. 本报价不包含翻译。如拟提交之文件需要翻译成中文版本,或是客户需要对应英文版之注册登记文件以作参考之用,则本司需要额外收取翻译费,翻译费用为每页A4纸50美元。
  5. 上述报价不适用大陆公司在台分公司及中国公民之注销案件。

二、  付款时间及办法

启源会与您确认办理注销订单之时,开立关于注销及关户的服务费用账单并把账单连同汇款银行资料及付款指示电邮给您,以便您安排付款。本事务所要求全额收取服务费用后才开始办理分公司之注销手续。一但注销流程开始,启源并不接受退款。

本事务所接受现金、支票、银行转账、汇款及PAYPAL。如以PAYPAL支付,需额外支付5%的手续费。

如果需要本所开具台湾统一发票(台湾官方发票),则需根据台湾《营业税法》额外收取5%的营业税(增值税)。

三、  清算条件

外国公司申请清算其台湾分公司前,须具备下列条件:

  1. 分行的所有债务(对第三方的)都应已清偿。分公司资产不足时,外国公司应为其台湾分公司清偿债务;
  2. 分行于开始清算前应已停业;
  3. 分公司应妥善终止员工雇佣关系。

四、  清算所需文件及数据

1、外国公司董事会决议台湾分公司清算的决议副本;
2、财务报表的复印件,涵盖从紧接上一个年度结束日期之后的日期到停止营业日期的期间;
3、最新的纳税申报记录复印件(营业税及营所税);
4、台湾分公司、诉讼和非诉讼代理人及分公司经理人之印章;
5、清算人身份证复印件。请注意,只有诉讼和非诉讼代理人或分行经理可以担任清算人;
6、由经济部签发之最新分公司注册文件;
7、统一发票购票证正本;
8、台湾分公司之银行存折。

五、  注销流程及所需时间

在台湾分公司具有偿债能力的情况下,注销流程需时约六个月,具体参阅下表。

序号

项目

办理时间

(工作日)

1

客户确认委托启源办理台湾分公司手续。启源开发账单予客户。

1

2

客户提供分公司注册文件、最近一期财报及税务申报文件予启源

客户计划

3

启源核对客户提供之文件及提出其他应备文件的需求

2

4

启源编制注销公司登记申请文件供客户签署

2

5

客户签署注销公司登记申请文件及回传予启源

客户计划

6

启源向经济部提交申请注销公司登记文件

1

7

经济部发出核准函

5

8

启源向国税局申报及扣除当期工资、利息、租金、版权等收入、申报和扣缴当期营业税,并就当期所得申报所得税(11日起至注销当日)

14

9

启源向国税局提交注销分公司营业登记

1

10

国税局发出注销营业登记核准函

7

11

向法院办理清算人就任声报

1

12

启源安排于台湾报章刊登清算公告

5

13

启源安排将剩余资金退还给外国公司及向国税局提交最终税务申报

视实际情况而定

14

启源向法院提交最终清算完结

视实际情况而定

15

启源安排银行账户关户 (相关签字人必须亲临银行)

视实际情况而定

16

启源向台湾国贸局办理进出口厂商注销登记(只适用于贸易公司)

1

所需时间总计

约六个月


备注:

  1. 上表所列时间,乃是以案子申请顺利,客户密切配合为基础之估算。
  2. 上表所列时间,乃是基于台湾分公司经营项目并无需额外申请注销特别许可执照之估算。如有,所需时间会相应延长。
  3. 需安排公司银行账户之签字人(即诉讼及非诉讼代理人或分公司经理人)需亲自至台湾银行办理关户。(本报价撰写时,银行并不需要签字人亲临办理关户,唯银行政策可随时变更并无需事先通知。)

六、  注销后返还给客户的文件

办理完所有注销程序后,启源会把以下各项文件移交给客户:

1、台湾经济部核准注销公司登记之核准函;
2、台湾国税局核准注销公司营业登记之核准函;
3、清算人就任声报核准函;
4、台湾国税局之公司清算期间申报之核准函;
5、法院核准清算申报完结核准函;
6、台湾国贸局核准注销进出口厂商登记核准函(贸易公司适用);
7、公司登记之公司印章、诉讼及非诉讼代理人印章及分公司经理人印章;
8、公司注销登记留底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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