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GIP)申请服务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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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协助办理申请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GIP),服务费用为新加坡币25,000元。本所前述服务费用不包含申请人需支付予新加坡政府的申请处理费用,以及办理申请可能需要提交的文件的翻译费或公证费,如需要。 若您想为您的家人申请长期探访准证(SPR/LTVP),每位成员须另外征收新元1,800元(未包含自费项目)。若您的申请被相关政府部门拒绝,所支付的服务费用将无法退还,本所无法保证申请结果,主管机关保有申请结果的最终决定权。 请务必留意,在提交申请表时,您必须向新加坡政府当局支付新加坡币10,000元的申请费,请留意申请费用为一次性支付,并且不可退还。所有的交易费用必须由申请人负担,您向金融机构提交付款指令所产生的手续费用并不包含在申请费内。请留意,若所支付的申请费用少于新加坡币10,000元,政府当局将不会处理您的申请,而超出部分不会获得退还,因此建议您在给银行发出汇款指示时,应清晰指示银行由您的账户扣除全部汇款手续费。 |
二、 |
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GIP)的申请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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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以下四种申请资格的任何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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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付款时间与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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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接受支票、现金、银行转账、汇款及PAYPAL。如以PAYPAL支付,需额外支付5%的手续费。启源会于收到您的委托确认后,开具所委托服务的费用账单并把账单连同汇款银行资料及付款指引电邮给您,以便您安排付款。 鉴于服务性质,本所要求预先全额收取服务费。除非特殊情况,一旦开始提供服务,费用一般不会获得退还。 如果需要本事务所或本事务所之集团公司开发中国大陆或者台湾之增值税或营业税发票,则本事务所会额外收取根据当地税法规定的增值税或营业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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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办理程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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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GIP)申请新加坡永久居留权,必须遵循以下流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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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付款 申请人必须先向新加坡经济发展局的银行账户支付(新加坡币10,000元)申请费,申请人须在汇款后的一个月内提交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GIP)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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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下载并提交申请表 申请人支付申请费后,应至新加坡经济发展局的联系新加坡(Contact Singapore)下载相关申请表格。前述表格主要是关于个人资料、投资方案与计划书以及相关的付款的细节。申请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之后,即可提交予相关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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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将纸本文件提交给予新加坡经济发展局 同时,申请人可将文件递交至新加坡经济发展局,提交的文件包括计划申请宣誓书、投资方案之宣誓书、申请费的付款凭证复印件、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GIP)的条款和条件的保证书、法定宣誓书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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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面试环节 在收到申请人完整的文件后,若申请人符合评估标准,则新加坡经济发展局将邀请申请人参与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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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永久居留权的原则性批准函 若申请人符合评估标准,申请者将收到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ICA)所核发的永久居留权的原则性批准函,此批准函有效期限为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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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在6个月内落实投资计划 申请人必须在取得永久居留权原则性批准函的六个月有效期内,落实承诺的投资,即申请人可选择投资至少新元250万元或实施方案A、B或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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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全球商业投资计划(GIP)最终批准函 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Immigration and Checkpoints Authority, ICA)在确认申请人的所有证明文件之后,将发出全球商业投资计划(GIP)的最终批准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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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联系新加坡(Contact Singapore)是新加坡经济发展局和新加坡人力部的联盟企业,旨在帮助新加坡人民以及外国人在新加坡工作、投资和生活。申请人必须提交一份详细且为期5年的商业计划书,并在签证核发后5年内实践投资计划;在投资计划的第二年末与第四年末,申请人必须将其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提交给予经济发展局。 |
五、 | 办理时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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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商业投资计划(GIP)的申请需时至少3至6个月。若申请人的申请被批准(在与有关当局面试之后),即可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原则性批准函,此原则性批准函有效期限为6个月,即申请人必须在6个月内落实投资计划。在向主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如例如:股权证书认证副本、银行对账单以及其他的相关法律文件)后,主管机关将保留相关证明文件5年,并核发最终批准函。取得最终批准函之后,投资者即可成为新加坡永久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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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应备文件及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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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全球商业投资计划(GIP)申请永久居留应备齐以下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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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表格A: 全球商业投资计划(GIP)申请宣誓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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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表格B: 拟投资方案宣誓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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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全球商业投资计划(GIP)条款和条件的保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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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表格4: 新加坡入境准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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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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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申请人必须提交相关文件的原件版本以及官方可接受之英文翻译版本,且文件必须经由相关公证处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