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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个人就业准证申请程序及费用

新加坡个人就业准证(Personalised Employment Pass, PEP)
申请程序及费用

个人化就业准证(Personalized Employment Pass,PEP)是新加坡人力部为现时在新加坡境外任职高级管理人员、但希望到新加坡寻找工作及任职的外籍人士制定的签证计划。该签证是工作签证的一种,签证持有人可以在签证有效期内多次进出新加坡,随时转换工作。签证持有人也可以为家庭成员申请依亲或长期探访签证。

本所代办新加坡个人化就业准证申请服务费用为每份签证新加坡币2,500元。我们的服务包括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申请前评估,就所需材料的准备和收集向申请人提供建议,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准备支持申请的其他文件,提交申请,联络新加坡人力部并跟踪申请,最后将原则上批准函(In-Principal Approval letter, IPA)转发给申请人。

申请新加坡个人化就业准证所需的材料主要包括申请人的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书、过往工作经验证明等。

如果顺利,新加坡人力部会于8至12周内向申请人发出原则性批准函(IPA)。申请人可以凭IPA进入新加坡,然后到人力部将IPA换成个人就业准证。

新加坡个人就业准证有效期为期三年,不得延期。如持证人希望在个人化就业准则到期后继续在新加坡任职,则需要在现有个人就业准证到期前申请就业准证或创业准证。

本报价所列费用仅供参考,实际费用以本所专业顾问所提供之报价为准。

一、  个人就业准证(PEP)申请服务费用

启源代办申请新加坡个人化就业准证(PEP)的服务费用为新加坡币2,500元。随行家属签证(Dependent Pass)和长期探亲通行证(Long Term Visit Pass)为每人新加坡币1,800元

具体而言,费用包含如下服务:
  1. 为申请人申请个人就业准证(PEP)的资格作出初步评估;
  2. 就新加坡个人化就业准证申请事宜提供意见;
  3. 协助客户准备申请工作签证所需文件;
  4. 审阅申请人及聘用公司所提供之申请文件;
  5. 准备申请表格及授权文件;
  6. 提交个人就业准证申请文件予MOM;
  7. 持续跟进个人化就业准证申请状态;
  8. 与MOM就申请进行沟通;
  9. 响应 MOM 的补件要求;
  10. 准证获批后,安排客户邮寄或亲身收取证件;
  11. 若个人就业准证被拒签,根据 MOM 的指引,可以自拒绝之日起 3 个月内提交最多2次上诉。如需启源协助进行 PEP 上诉,将产生额外费用,详情请与启源联系。
  12. 安排与就业准证服务中心 (EPSC) 的预约
  13. 将文件和/或获批的准证转发到客户的邮件地址。

备注︰
  1. 上述费用不包括任何额外服务,如翻译费、证件费、政府征费、快递费和公证费等。仅您参考,截至 2022 年 8 月 22日,新加坡政府的申请费PEP如下:
    申请费(Submission Fee) 105 新元 / 1 人
    签证费(Issuance Fee) SGD225 / 1 人
    多次旅行签证费(如适用) SGD30 / 1 份
  2. 上述所有费用均不包括7% 的商品和服务税(营业税)(如适用)。
  3. 如果申请/上诉/续签被MOM拒签,上述费用不予退还。

二、  付款时间及办法

启源会于收到客户的委托确认后来,开具所委托业务的费用账单并把账单连同汇款银行资料及付款指引电邮给客户,以便客户安排付款。麻烦客户于办理汇款时在汇款信息栏填写本所的账单编号或者档案编号,并且在汇款后电邮一份汇款凭证予我们,使我们可以更为容易的追踪客户的款项。鉴于服务性质,本所要求预先全额收取服务费。并且,除非特殊情况,一旦开始提供服务,服务费用一般不会获得退还。

本所接受现金、银行转账、汇款及PAYPAL(信用卡)。如以PYAPAL支付,需额外支付5% 的手续费。

三、  申请资格

符合资格申请PEP之人士
  1. 在提交申请前 6 个月内,海外固定月薪至少为 18,000 美元的外籍专业人士;或
  2. 就业准证持有人(EP)且固定月薪至少为 12,000 美元。

以下条件不适合申请PEP的资格
  1. 在担保计划(Sponsorship Scheme)之下的EP持有人
  2. 自由职业者或有意从事自由职业的外国人
  3. 独资经营者、合伙人以及同时担任ACRA 注册公司董事和股东的人士
  4. 记者、编辑、副主编或制片人

备注︰
  1. PEP 持有人不得在持有 PEP 期间进行任何形式的展开业务或创业。
  2. 如果 PEP 持有人任何时候在新加坡没有就业超过 6 个月,则需要取消 PEP。
  3. 无论受雇多少个月,PEP 持有人必须在每年度赚取至少 144,000 美元的固定薪酬。
  4. 如发生以下情况,PEP 持有人必须通知新加坡 MOM:
  • (1)
    开始工作或辞职
    (2)
    更改联系方式(例如当地联系人/地址)
    (3)
    在当年的1月31日前申报来年的回定薪酬。

就业准证的申请资格会定期修订,新加坡移民局也可能会不定时更改而不作另行通知。有关更多信息,请与 Kaizen的签证顾问联系。

四、  PEP持有人的随行亲属通行证

PEP持有人的家庭成员可能适用于申请不同的准证:

家庭成员

通行证类型

合法结婚的配偶

随行家属签证(Dependent Pass

21岁以下未婚子女(包括合法收养)

普通法配偶

长期探亲通行证(Long Term Visit Pass

21岁以上未婚残疾儿童

21岁以下未婚继子女

父母


即使家属现时已持有随行家属签证或长期探亲通行证,每一个家庭成员也需要分别提交申请。随行亲属通行证也可连同PEP申请一同提交。另,一旦主申请人的PEP被取消,所有所申请的随行家属签证、长期探亲通行证、同意书和家庭工作许可也将会被取消。

五、  申请与时程

大部分情况下,新加坡人力资源部政府可能需时8周处理申请。如果申请在第一次评估中没有获批,申请人可以提出上诉,向人力资源部提供额外材料。上诉将产生额外办理时间。每个上诉程序通常需时至少8周。下表为申请步骤的预估时程︰

序号

程序

办理时限

(工作日)

1

客户(申请人)与本所移民顾问进行面談(或视频会议),提供申人基本背景料;启源就申请获得批准之可能性作出初步评估

按客户时间

2

启源发送PEP申请服务协议书给客户审阅;客户签署合同并提支付本司的服务费(委托费)

按客户时间

3

客户完成问卷并准备文件清单内的材料,后发送给启源

按客户时间

4

启源准备工作签证申请材料,后发送予客户签署

14

5

客户签回需要签字的申请信及表格

按客户时间

6

启源提交PEP申请材料予新加坡MOM

3

7

新加坡MOM就申请作出回复

8

8

若申请获批,将会取得由当局发出的原则上同意书(IPA。启源会协助安排就业准证服务处(EPSC)的预约以登记指纹和照片。若MOM要求补件,启源会协助准备回应。

补件回应:

MOM要求

9

客户凭IPA和新加坡短期访问证入境新加坡

IPA发出后6个月内

10

安排就业准证服务处(EPSC)的预约以登记指纹和照片(如适用)

2

11

MOM处理申请、寄出EP实体卡片至启源新加坡办公室

4

12

启源将PEP实体卡转寄至客户指定的地址

1

总计:

10周起





备注︰
  1. 上表所列时间,乃是以案子申请顺利,客户密切配合为基础之估算;
  2. 上表所列时间并不包括相关政府部门造成的延迟。

六、  申请所需文件


  1. 申请人之护照上个人资料页
  2. 新加坡当地的联系人(若境外申请人在提交PEP申请时没有当地联系人,可在向MOM申报时提供)
  3. 申请人所持有的短期访问通行证或移民签证证详细资料
  4. 符合新加坡住所要求的居住地址
  5. 医疗申报表
  6. 学历证明和相关证书
  7. 工作经历,说明公司名称、职业、固定月薪、国家和工作时间(适用于非当前 EP 持有人的申请人)
  8. 最新的税务报表
  9. 过去3个月的工资单和银行账户对账单

其他左证
  1. 外国身份证明文件(例如身份证)
  2. 新加坡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
  3. 个人简历
  4. 工资明细
  5. UEN
  6. 雇佣合约(如适用)
  7. 最近的工作详情(包括职业、薪水、雇主详情、工作年限等)
  8. 新加坡部门要求的任何其他文件

七、  有效期限

一旦申请获得批准,PEP 的有效期最长为3年。

PEP持有人在找到新工作后,不需要取消现有的PEP或要求雇主担保申请新工作准证。若PEP 过期,则需要申请就业准证 (EP) 或 S 准证才能继续在新加坡工作。

请注意,PEP 只能发行一次,不设申请延期更新。

PEP 持有人有资格通过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PTS) 计划申请新加坡永久居留权,但建议您在提出申请前至少等待六个月,以便您提供所需的6个月工资证明。

八、  申请

请注意,并非所有 PEP 申请都获得批准。MOM 在批准或拒绝申请时会考虑申请人的资格、工作经验。

如果初始申请被拒绝,启源可以根据 MOM 的指引提交上诉。如需启源办理上诉,将产生额外费用。

如果MOM对所提交的文件或数据感到满意,您的申请可能会被批准。上诉申请的处理需时至少8周。客户请务必了解,PEP 申请的批准或拒绝乃由 MOM全权决定。

如果客户的申请被 MOM 拒绝,本事务所代办的PEP申请和上诉服务费将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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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资讯或协助,烦请您浏览本所的官方网站 www.kaizencpa.com  或通过下列方式与本所联系:
电邮: info@kaizencpa.com
电话: +852 2341 1444
手提电话:+852 5616 4140, +86 152 1943 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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