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事务所代办美国L-1工作签证的服务费用为15,980美元。 随行家属签证为每人2,500美元。 若美国公司为未展开实际营运的新公司,则需额外收取服务费用2,520美元。 具体而言,启源的服务包含以下项目:
(1) 就美国L-1工作签证申请事宜提供意见;
(2) 协助客户准备申请工作签证所需文件;
(3) 审阅申请人及聘用公司所提供之申请文件;
(4) 准备申请请愿书及移民局表格;
(5) 由美国执业律师担任申请人的法律代表;
(6) 提交工作签证申请文件予美国移民局;
(7) 与美国移民局就申请进行沟通;
(8) 定期向申请人汇报申请进度;
(9) 移民局批准工作申请后于美国领事舘进行签证申请;
注:
(1) 上述报价不包含政府费用;
(2) 客户可额外提交2,805 美元移民局加急处理费用(移民局会在15个日历日内处理申请);
(3) 若美国移民局要求补充额外证据(RFE),律师将因应RFE的复杂程度收取额外费用,范围由1,500美元至3,000美元不等。
(4) 上述报价不包含文件快递费用(如有);
(5) 上述报价并不包括代拟商业计划书(适用于初创企业或开展业务少于12个月的美国雇主须提交商业计划书)。 如有需要,请联系本所取得相关报价。
(6) 上述报价不包含文件翻译费。如客户希望委托本所进行翻译,请联系本所报价。
本所接受支票、现金、银行转账、汇款及PayPal。 如以PayPal支付,需额外支付5%的手续费。 启源会于收到您的委托确认后,开具所委托服务的费用账单并把账单连同汇款银行资料及付款指引电邮给您,以便您安排付款。 鉴于服务性质,本所要求预先全额收取服务费。 除非特殊情况,一旦开始提供服务,费用一般不会获得退还。
如果需要本所或本所之集团公司开发中国大陆或者台湾之增值税或营业税发票,则本事务所会额外收取根据当地税法规定的增值税或营业税。
申请具体的要求如下:
(1) 申请人必须没有任何犯罪记录;
(2) 申请人必须在申请前往美国前三年内在美国外被公司连续聘雇至少一年;
(3) 海外公司必须为美国公司的关联公司(子公司,母公司,分公司等);
(4) 海外及美国公司必需是合格组织;
(5) 调派的员工必需是在海外公司担任行政,高管或需要专业知识的职务;
(6) 员工的教育及工作背景必需符合美国职位的资格要求;
(7) 如业务涉及管制技术时必须获得相关部门的出口管制许可证;
(8) L-1 调派员工必需在逗留期届满前离开美国,逗留期间可以申请永久居留权(绿卡)。
美国移民局或相关政府部门会不定时更新以上所指的工作签证申请资格并不会另行通知。 详情请向启源人才流动及移民部顾问咨询。
美国雇主必须向USCIS申请获得临时调任外国公民到美国工作的许可,相关申请获得许可后将转送至美国领事馆办理L-1签证。 如果签证申请人已经以其他非移民类别在美国境内,就必须更改为L-1签证类别。 截至2024年8月,USCIS处理L-1申请的办理时长大概由4.5到6个月不等(依不同地区而不同)。 请注意,如果USCIS认为提交的文件不够完整,可能会要求提供额外证明,而申请时间将会因而延长。
入境美国后,L-1签证持有人应尽快履行商业计划书中拟定担任的职位。
海外公司:
(1) 商业登记证明;
(2) 公司章程;
(3) 股权证及股东分户帐;
(4) 详细的组织结构图;
(5) 最近3 年的报税记录;
(6) 最新的审计报告;
(7) 最近3年的财务报表;
(8) 过去1年公司的银行对账单;
(9) 公司手册,产品目录;
(10) 过去1年的工资记录;
(11) 办公室租约合同,照片;
(12) 过去1年的采购记录,供应商发票,客户发票,已签订合同;
(13) 相关的执照或许可。
美国公司(新公司) :
(1) 公司章程 Articles of Incorporation and Bylaws;
(2) 公司信息披露表 Statement of Information;
(3) 股权证及股东分户帐 Stock Certificates and Ledger;
(4) 美国税号分配信 FEIN Assignment Letter;
(5) 租约合同,办公室照片 Lease Agreement, Photos of Office;
(6) 详细的商业计划 Comprehensive Business Plan;
(7) 营业执照及许可 Business Licenses and all other necessary permits to commence business;
(8) 海外公司对美国公司的注资证明,如电汇,支票等 Proof of Capital Contribution to the U.S. entity, such as wire transfers, cancelled checks, etc.;
(9) 银行对账单 Bank Statements;
(10) 详细的组织结构图 Detailed Hierarchical Organizational Chart;
(11) 调派员工美国下属详细的职位描述 Detailed Job Descriptions of the transferee's direct subordinates;
(12) 海外公司出具的信件帮助在美国成立分公司的需要 Letter from the foreign entity explaining the need for the new office in the U.S.;
(13) 海外公司会议记录讨论美国公司的成立 Minutes of the meetings for the foreign entity to illustrate the discussions to form the U.S. entity。
美国公司(必须已运营至少1年)
(1) 公司章程 Articles of Incorporation and Bylaws;
(2) 公司信息披露表 Statement of Information;
(3) 股权证及股东分户帐 Stock Certificates and Ledger;
(4) 美国税号分配信 FEIN Assignment Letter;
(5) 租约合同,办公室照片 Lease Agreement, Photos of Office;
(6) 最近三年报税表 U.S. Corporation Income Tax Return for the last 3 years;
(7) 营业执照及许可 Business Licenses and all other necessary permits;
(8) 过去3年的银行对账单 Bank Statements for the past 3 years;
(9) 过去3年雇主联邦季度报税表Form 941, 州政府季度报税表 Employer's Quarterly Federal Tax Return Form 941, State Quarterly Contribution Report and Report of Wage for the past 3 years;
(10) 过去3个月的工资记录 Payroll Records for the past 3 months;
(11) 公司手册,产品目录 Company's Brochure, Product Catalogue;
(12) 主要的销售发票,已签订合同 Major Sales Invoices, Entered Contracts;
(13) 详细的组织结构图 Detailed Hierarchical Organizational Chart;
(14) 调派人美国下属详细的职位描述 Detailed Job Descriptions of the transferee's direct subordinates。
调配员工:
(1) 简历;
(2) 过去1年的工资单;
(3) 护照照片信息页;
(4) 毕业证书及专业证书;
(5) 目前的工作许可正(如适用);
(6) 目前职位的详细工作描述;
(7) 美国所提供职位的详细工作描述。
配偶及子女:
(1) 护照照片信息页;
(2) 证明与申请人关系的文件(出生公证书及结婚公证书)。
注:
美国工作签证的申请文件必需以英文编制。 如果客户提供的材料并非以英文编制,则需要提供认可翻译机构编制的英文翻译版本。 如有需要,美国移民局有权要求申请人或聘用公司提供进一步资料。
六、 申请程序
L-1申请的处理时间大约为 7-12 个月。请注意,若移民局认为提交的文件不充足,移民局会要求补充文件,而申请时间将会延长。具体程序所需时间请参考下表:
序号
程序
负责办理
办理时限
(工作日)
1
与本所移民顾问进行咨询
客户
按客户时间
2
签订合同并提交委托费用
客户
按客户时间
3
完成问卷并准备文件清单内的文件
客户
按客户时间
4
收到上述资料文件后,本所会开始准备工作签证申请材料
启源
14天
5
客户签回需要签字的申请信及表格
客户
按客户时间
6
提交工作签证情愿信予移民局
启源
2-3 天
7
收到移民局的回复
移民局
政府平均处理时间: 4.5-6个月
加急处理时间:15天
8
若案件批准,案件会转发到国家签证中心。 本所会准备签证申请及预约面谈时间,如移民局要求补充文件,我们会准备回应
启源
补件回复: 14 天
9
收到移民局的回复(如有)
移民局
可能长达84天
加急处理时间:15天
10
带同申请文件到领事馆进行面谈,并领取签证
客户
按客户时间
平均总办理时间
7-12个月
注 :
- 上表所列时间,乃是以案子申请顺利,客户密切配合为基础之估算;
- 上表所列时间并不包括相关政府部门或机构造成的延迟。
- 上表所列的预计时间,并不包括因补件(RFE)所产生的额外时间。 美国移民局或者相关政府部门有权利在必要时要求申请人或雇佣公司提供进一步文件。 在这种情况下,处理时间将会延长。 如果已经申请并支付加急处理费,美国移民局将在15个日历内对RFE进行处理。
七、 签证有效期
一般情况下,首次的L-1 签证有效期不会超过3年。 工作签证持有人可于其逗留期限届满前向美国移民局申请延长逗留期限2年。 高管及行政人员L-1A 签证最长的有效期总共为7年,专业知识人员L-1B签证则为5年。 达到有效期限上限后,L-1A/L-1B签证不可再申请延长。
当调派员工来美国开设新公司时,将有一个特别的一年初始停留期。 在这种情况下,延期必须在一年内提出,公司必须确定一年内在美国和国外开展业务,这是其中一部分,然后才能批准更长的逗留期。
根据本报价所提及的L-1签证身份来美的人士只可从事已申请及获美国国土安全部所批准的工作。 如果签证持有人有意更换工作,即使工作签证仍未过期,他们也必须事先获得国土安全部的批准。 有关申请须在申请人仍然符合相关签证计划的申请资格的情况下才会获考虑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