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类型 |
申请说明 |
备注 |
(Intracompany Transferee for Managers, Executives, and Person with Specialized Knowledge) |
若你为跨国企业的雇员,并短期调派你到美国的母公司、联属公司或附属公司,你便需要申请L-1签证。 该跨国企业可以是美国或外国机构。 为符合L-1签证的资格,你必须担任管理层或 行政职位,或拥有专业知识,并计划于美国公司的该等职位任职,但不一定为之前的相同职位。 此外,在申请前往美国前三年,你必须在美国以外的跨国公司连续受聘至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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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美国关联公司是新成立公司,申请批准后L-1 签证有效期为一年。 如果申请时美国公司已运营超过一年,L-1 签证有效期则为3年。 此后需要向移民局申请延期。 每次延期有效期为2年。 经理及高管人员最多能申请7年的L-1签证。 专业知识人员则为5年。 L-1签证持有人在美国工作满1年后便可向移民局递交绿卡申请。 另外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以申请L-2 签证及工作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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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约投资人(E-2)签证,是发给与美国维持通商及通航条约国家的公民。 台湾与美国维持通商及通航条约。 要符合条约投资人(E-2)签证,申请人必须是到美国发展或指导他已经投入实质资金的企业营运。 E签证持有人必须打算在E身份终止时离开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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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申请获批之工作签证有效期为5年,每次在美许可逗留时间为2年。 工作签证持有人可于其逗留期限届满前向美国移民局申请延长逗留期限2年。 若工作签证仍然有效,工作签证持有人亦可以凭证离开并再次进入美国。 签证持有人在进入美国境后会被赋予2年的逗留时间。 另外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以申请E-2 签证及工作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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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你到美国从事预定的专业工作服务,你便需要H-1B 签证。 若要符合资格,你于求职时需要持有该专业范畴的学士学位或以上的学位(或等同学历)。 移民局会厘定你的受雇情况是否属于专业性职业及你是否合资格从事该服务。 你的雇主须需要向劳工局提交劳工状况 申请,列明与你订立的雇佣合约的条款及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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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H-1B每年的配额为65,000(硕士以下学历申请人)及20,000(硕士或以上学历申请人),以抽签形式进行。 抽签程序于每年的3月份开启,并在3月末结束。 H-1B持有人可以为配偶或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申请H-4签证。 目前H-4 签证持有人不允许在美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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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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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类签证的签发对象为:于科学、文学、教育、商业及运动上拥有优秀能力,或于电影及电视制作拥有卓越成就的人士,以及其必要的支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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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1 申请批准后的有效期为3年。 其后每次延期的有效期为一年。 移民局并没有限制延期的次数。 O-1 持有人可以为配偶或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申请O-3签证。 目前O-3签证持有人不允许在美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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