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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注册程序及费用

香港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


如非另有说明,本报价所述香港公司,特指根据香港《公司条例》(香港法律第622章)注册成立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代办香港公司的服务费用为900美元。前述费用包含本所的服务费用及办理公司注册时缴纳予香港政府的登记费及首年商业登记费用。

办理香港公司注册,客户需要提供创始成员及同意出任董事之人士的身份证明文件,例如香港身份证或护照(非香港居民),及该等人士的住址证明文件,例如水电费单、电话费单或银行对账单等。如有创始成员或董事是法人团体,则需提供该法人团体的登记文件及间接持有香港公司25%或以上权益的人士(最终权益所有人)的身份及住址证明文件。

如果创始成员和董事都是自然人或是于香港注册成立之公司,那么最快可以于2天之内注册成立。如果股东是香港以外其他地方注册成立之公司,则注册需时约5个工作日。

如果客户的香港公司拟经营的业务属受特别规管之业务,例如地产中介、旅行社、人力资源中介或金融服务等,而需另行申请牌照或许可,本所可以代办该等牌照或许可,费用另议。

本报价仅作初步参考用途,并不构成最终交易条款。所有服务项目之价格将以本公司就个案作出的最终报价为准,且本公司保留随时调整价格之权利,毋须另行通知。

一、 香港公司费用及服务范围

本所代理于香港以标准版本章程细则注册成立一家私人股份有限公司的服务费用为900美元。具体而言,本所会为客户提供下列服务:

(1)对客户进行尽职调查;
(2)名称查册;
(3)编制公司注册申请文件,包括公司章程、注册表格及会议记录等;
(4)代客户缴纳公司注册费及首年商业登记费;
(5)提交注册申请文件予香港公司注册处;
(6)公司正式注册后,从公司注册处领取公司注册证书及(有效期一年)之商业登记证;
(7)公司套装一个,内含公司印章、股票书、成员登记册及董事登记册等文件;
(8)首次董事会会议记录(或董事会书面决议案)。

备注:
(1)上述费用只包含有效期为期一年的商业登记费。客户可以选择有效期为期三年的商业登记证。如是,则本所需要额外收取三年有效期和一年有效期的登记费的差额。
(2)上述报价不含文件快递费用及税费(如有)。

二、 可选服务

除第一段所述公司注册服务外,本所还提供下表所列与注册香港公司相关的一些服务:

编号

服务项目

费用(美元)

1

代理公司秘书(注1

460/

2

注册办事处地址(注2

360/

3

指定代表人(注3

200/

4

定制公司章程(注4

另议

5

注册文件会计师认证(每套文件)

150

6

银行开户介绍服务(注5

1,000

7

电子货币机构开户介绍服务

400

8

持续注册证明书(Certificate of Continuing Registration

230

9

公司注册文件公证(注6

另议


备注:

  1. 所有香港公司都必须委任一名香港居民或香港公司出任其公司秘书。公司秘书的主要职责具体包括:
    (1)遵从香港公司条例及公司注册处中有关公司秘书的规定;
    (2)出任公司秘书一职。服务为期一年,到期前可以更新;
    (3)保存及更新各种公司法定记录册,例如股东名册、董事名册、押记记录册及股份转让记录册等;
    (4)编制及提交周年申报表。

    本所提供代理公司秘书服务,只是为了满足公司法的注册条件,并不包含处理公司平时可能发生的一些变更登记事宜,例如股份转让,增加及减少注册资本及变更董事,也不包含编制会议记录等。

  2. 所有香港公司都必须备有一个香港街道地址作为其法定注册地址。除非另有说明,本所提供给客户的注册地址即为本所的业务地址。本所提供该地址可作为客户香港公司之注册地址,也可作为客户香港公司收取政府、银行及商业信件的邮件地址。

    当收到客户香港公司的相关信件时,本所的处理方式有以下两个选择:
    (1)本所将每个月一次打开所收到的信件,并将信件扫描件然后电邮到您指定的电邮信箱。纸质信件将于电邮发出之日起一个月后销毁;
    (2)本所将每月安排一次将信件转寄至您指定的地址,实际发生之邮资实报实销。

    如果客户没有给出明确指示,本所将预设遵照第一种方式处理所收信件。如果您需要本所实时转寄或扫描并电邮信件,则本所需要就每次转寄或电邮收起10美元至服务费。

  3. 所有香港公司都必须委任一名香港居民或香港公司出任其指定代表。指定代表的责任包括更新及维护重要控制人名册,及以就公司的重要控制人登记册有关事宜向执法人员提供协助。启源(香港持牌信托及企业服务供货商)将出任客户香港公司的指定代表,服务为期一年,到期可以更新。

  4. 除非客户另指示,否则本所将以香港《公司法》附件的标准版本的章程(简短版本)为客户注册公司。如需要,本所可以为根据客户的要求,为客户起草合符需要的章程。费用另议。

  5. 启源协助客户为其香港公司于一个香港开设一个商业账户,包括编制及审阅开户文件及跟银行预约会面时间。根据银行的要求,客户需安排最少一个董事亲到香港与银行会面,以满足银行“认识你的客户”之尽职调查要求。启源的角色仅限于提供协助,银行有权决定是否批准客户的开户申请,开户是否成功,启源不承担任何责任。

  6. 本所也代办香港公司注册文件国际公证律师(Notary Public)或各国(地区)驻香港领事馆或官方机构的公证服务,费用另议。

三、 付款时间及办法

启源会于收到客户的委托确认后来,开具所委托业务的费用账单并把账单连同汇款银行资料及付款指引电邮给客户,以便客户安排付款。麻烦客户于办理汇款时在汇款信息栏填写本所的账单编号或档案编号,并且在汇款后电邮一份汇款凭证予我们,使我们可以更为容易的追踪客户的款项。鉴于服务性质,本所要求预先全额收取服务费。并且,除非特殊情况,一旦开始提供服务,服务费用一般不会获得退还。

本所接受支票、现金、银行转账、汇款及PAYPAL(信用卡)。如以PAYPAL支付,需额外支付5% 的手续费。

四、 香港私人公司的公司架构

注册香港私人股份有限公司之最低要求:
  • 至少一名创始成员,一名董事、一名公司秘书、一名指定代表 、一名授权联络人;
  • 创始成员可以由法人团体或自然人担任。国籍不受限制 ;
  • 董事可以由法人团体出任,但最少必须有一名自然人董事,董事国籍不受限制;
  • 公司秘书必须为香港居民或者于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
  • 单一董事不能同时兼任公司秘书 ;
  • 需委任一名指定代表。指定代表需为香港居民、专业人士或持牌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
  • 需委任一名自然人担任授权联络人,作为公司注册及日常维护的主要联络人;
  • 最少已发行并缴付的资本为1股。除非另有指示,否则本所将以发行股本10,000股,共港币10,000作为客户的注册股本。

五、 注册香港公司客户需提供材料

  1. 每名创始成员、最终权益所有人及同意出任董事之人士的身份证(香港居民)或护照(非香港居民)及住址证明文件复印件(例如水电费单、银行月结单、电话费单等);如创始成员或董事是法人团体,请提供该法人团体的登记文件,例如公司注册证书、周年申报表、成员及董事名册等(或类似性质之文件),以及间接持有香港公司25%或以上股权的股东的身份及住址证明文件;
  2. 每名授权联络人的身份证(香港居民)或护照(非香港居民)复印件;
  3. 如果香港公司的创始成员是法人,请同时提供一个清晰显示香港公司及其最终权益所有人(25%或以上权益)关系的集团架构图;
  4. 填写妥当之香港公司注册订单表格(含尽职调查表格)(表格由启源提供)。

上述成员及董事之身份及地址证明文件需经启源、公证处(员)、会计师、律师或银行经理认证。客户可以把经认证之文件原件邮寄至本所任何一个办事处。如果上列身份及住址证明文件如非以英文或中文编制,客户可能需要提供该等文件的英文或中文翻译版本。

六、 香港公司注册程序及时间

如果客户的香港公司的创始成员为自然人或香港公司,那么整个注册手续最快可以在2天之内完成。如果香港公司的创始成员是外国公司,则注册所需时间约5个工作日。下文表格列出了详细的注册步骤及所需之时间。

步骤

描述

时间

(日)

1

客户确认委托启源办理香港公司注册;启源开具服务费用账单予客户。

1

2

客户以电邮方式把第四节所列材料提供给本所,并支付本所的服务费用。

客户计划

3

启源与客户安排香港公司创始成员及董事身份证明文件的核证(本所可以免费提供核证服务)。或客户自行安排身份证明文件核证。

1

4

本所于香港公司注册处进行名称查册,以确认拟用的公司名称的可用性。

1

5

启源编制公司注册相关文件,后把文件发给客户安排签署。

1

6

客户根据指引在指定的位置签署,然后把全部已签署之注册文件寄回本所香港办事处。客户也可以到本所的各个办事处签署上述注册文件。

客户计划

7

本所把拟注册公司之公司章程及相关文件提交予给香港公司注册处审核,并缴纳指定金额的注册费及商业登记费。

1

8

公司注册处进行文件审核,如果没有问题,即会发出公司注册证明书。而商业登记处也会同时签发商业登记证。

1

9

启源安排印制章程、股票、股东及董事名册、刻制印章等工作。

2

10

启源把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及相关材料快递予客户。全部程序处理完毕。

1

共:2日起


七、 香港公司注册成立后客户可得到之文件

  1. 香港公司注册证明书;
  2. 商业登记证;
  3. 五本公司章程细则;
  4. 一个刻有公司名称和【代表公司】字词的胶印;
  5. 成员(股东)名册、董事名册及押记名册等发定记录册及会议记要等资料或文件;
  6. 重要控制人名册;
  7. 二十份空白股票;
  8. 委任首任董事,秘书和注册地址通知书等文件 。

八、 香港公司合规维护

香港公司注册成立后,必须遵从香港法例对公司合规的各种规定。例如,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的要求,公司必须每年编制及提交一份周年申报表,编制财务报表及聘请审计师审计其年度财务报表。而根据《税务条例》的要求,公司必须每年提交一份利得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如果客户希望进一步了解香港公司于注册成立后根据香港相关法律必须办理之合规维护事项,敬请参阅本事务所编制之【香港公司合规维护指引】或联系本所专业顾问垂询。

上述报价仅作初步参考用途,并不构成最终交易条款。所有服务项目之价格将以本公就个案作出的最终报价为准,且本公司保留随时调整价格之权利,毋须另行通知。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资讯或协助,烦请您浏览本所的官方网站 www.kaizencpa.com  或通过下列方式与本所联系:
电邮: info@kaizencpa.com
电话: +852 2341 1444
手提电话:+852 5616 4140, +86 152 1943 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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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pe: kaizenc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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