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变更服务费用
本所代理变更一家外国(地区)公司深圳代表处名称之费用为RMB12,000。本所之收费具体包含下列服务项目:
(1) 编制全套变更登记文件(2) 提交网上变更申请(3) 预约现场变更申请日期(4) 提交纸质变更申请(5) 重新刻制印章(6) 办理银行基本户登记信息变更
如果外国(地区)公司深圳代表处所从事的业务需要额外进行相关部门的前置或后置审批,有关费用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报价。
2、 行政费用
上述服务收费不包含相关政府部门的行政收费。政府行政收费约为RMB1,500。
3、 翻译费用
本节第1项所述服务费用不包含文件翻译服务。如所客户所提供的文件需要翻译成中文,或者客户需要本所提供申请文件的英文或日文译本作为参考之用,本所可以提供翻译服务,有关翻译费用将另行报价。
4、 公证认证费用
本节第1项之服务费用不包含深圳代表处投资方之外国(地区)公司注册证明档的公证认证费用。启源可以安排香港、新加坡、台湾、开曼群岛、百慕大及其他一些国家及地区的公司或个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之公证认证,具体费用,请向本所专业顾问垂询。
上述各项费用汇总,请参阅附表一“外国(地区)公司深圳代表处名称变更费用明细表”。
本所要求全额收取服务费用后才开设办理注册手续。本所接受现金、银行转账、汇款及PAYPAL。如以PYAPAL支付,需额外支付5% 的手续费。启源会于您确认注册订单之时,开具关于注册及开户的服务费用账单并把账单连同汇款银行资料及付款指引电邮给您,以便您安排付款。
如果需要本公司开发中国大陆或者台湾之发票,则本事务所会额外收取根据当地税法规定的增值税或营业税。
办理一家外国(地区)公司深圳代表处名称变更登记手续需准备并提供以下数据:
(1) 深圳代表处外国总机构经公证认证的公司注册证明文件原件
(2) 经公证认证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原件
(3) 代表处注册证书及代表证原件
(4) 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5) 机构信用代码证原件
(6) 深圳代表处公章、财务章、首席代表私章
(7) 注册机关临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材料
备注:办理银行变更登记时需提供首席代表的身份证件原件给银行核对,某些银行可能还会要求首席代表亲自到银行办理变更。具体要求以开户行的规定为准。
一般情况下,完成一家外国(地区)公司深圳代表处名称的全部变更登记手续,需时约5至7个星期。具体请参阅下列进度表。
序号
项目
办理时限
(工作日)
前期筹备
1
准备所需的资料、文件
客户计划
申请变更登记
2
提交网上变更申请
1
3
预约现场变更申请日期
5
4
提交纸质变更申请并领取变更通知
3-5
5
申请刻制新的印章
2
合计
约5-7个星期
序号 |
项目 |
金额 RMB |
1 |
深圳代表处名称变更服务费用(注1) |
12,000 |
2 |
公司注册政府行政费用及其他开支(注2) |
1,500 |
3 |
杂费 |
500 |
4 |
投资方公司身份证明文件公证(如需要) |
另议 |
5 |
文件翻译费用(如需要) |
另议 |
合计 |
14,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