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扩大离岸贸易印花税豁免政策实施范围
近日,中国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了发布《关于继续实施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5〕10号),该通知自2025年4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根据上述通知规定,注册登记在以下地区的企业开展离岸转手买卖业务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
-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
-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
-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
-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
-
海南自由贸易港
通知所称的离岸转手买卖或离岸贸易,是指居民企业从非居民企业购买货物,随后向另一非居民企业转售该货物,且该货物始终未实际进出中国关境的交易。
在上述通知颁布之前,中国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曾于2024年2月6日联合发布《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试点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在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试点实施离岸贸易印花税豁免政策。这是中国首个针对离岸贸易的印花税优惠政策。
启源集团拥有经验丰富的专业团队,为客户提供中国公司的筹建、注册及各类许可证/牌照的申请及后续维护、税务筹划及审计服务,有关详情请咨询我们的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