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货物贸易方面,协定各成员之间关税减让以立即降至零关税、10年内降至零关税的承诺为主,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最终将实现零关税。
在服务贸易方面,协定各方均作出了高于各自“10+1”自贸协定水平的开放承诺。
在投资方面,协定各方均采用负面清单模式做出市场开放承诺。
在自然人流动方面,协定各方承诺对于区域内各国的投资者、公司内部流动人员、合同服务提供者、随行配偶及家属等各类商业人员,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获得一定居留期限,享受签证便利,开展各种贸易投资活动。
根据规定,协定生效需15个成员中至少9个成员批准,其中要至少包括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中至少3个国家。协定正式签署后,接下来各成员国将履行各自国内法律审批程序,推动协定早日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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