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组织的非相关营业收入相关税务解析
非营利组织的日常运作通常是出于慈善或非营利目的,他们收到的大部分收入根据国税局规定也是免税的。但是,当免税非营利组织通过开展与其免税目的无关的活动(例如,具有商业性质的活动,如商品销售)来获取收入,并且该活动为“定期开展”时,根据美国国税局的“非相关营业收入税”的规定,该活动收入可能需要缴税。
通常来说,若非营利组织的非相关营业收入达到1000美元或以上时,该非营利组织必须提交990-T表格。990-T表格要求非营利豁免组织披露非相关贸易或业务收入,及与非相关营业活动直接相关的扣除额。若非营利豁免组织有多种非相关贸易或业务产生收入,那么需要根据业务种类为每个业务附加单独的表格,以披露必要的信息。若提交990-T表格的非营利组织的预计税额为500美元或更多,那么需要分期支付预计税额。
对于大多数非营利豁免组织,990-T表格的截止日期是该免税组织税务年底结束后第5个月的第15天。截止日期存在例外情况,比如,第401(a)节中定义下的雇员信托的截止日期是该税务年度结束后第4个月的第15天。申报者可以使用表格8868来请求自动延长提交990-T表格的时间。
敬请留意,如果您的非营利组织没有按时提交所要求的990-T表格或没有按时缴税,那么可能会被要求支付利息和罚款。通常,您的非营利组织无需在990-T表格中体现利息和罚款的数额,因为国税局之后会计算出应付金额,并寄账单予您,用以之后的付款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