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或全部自选服务的必要性取决于每个客户的实际情况,客户在下订单注册前应先考虑自身情况。公司结构可能包括以下服务:二、 基本公司
基本公司
使用全套服务的公司
o初始注册
o初始注册
o注册地址
o注册地址
o注册代理
o注册代理
o名义股东(信托)
o名义董事
o邮件及传真转发服务
o文件转寄服务
o电话服务
这类公司拥有最简单的配置,只会需要最少的基本服务。除了首先注册公司和准备文件外,唯一需要的服务是注册地址和注册代理。
注册地址和代理人是当地最基本的强制性服务。法律要求任何国际商业公司在其注册成立国家/地区都必须具有当地地址(注册地址)和法定代理人。注册代理人实质上是公司所有者与政府之间的中介。代理人以其身份安排公司于政府注册处进行每年年度更新。此服务被视为本所的最基本服务。因为没有它,公司就无法合法地存在。
1、 股东
在基本公司中,客户将直接注册为股东和董事。因此,客户的信息将显示为公司的所有者和最终控制人。即使有严格的规定要求服务提供商(即注册代理和本地代理)对信息保密,但第三方(例如银行)亦可以查询这类资料。
此类机密性漏洞可能会导致若干法律问题。直接注册为离岸公司的股东会令该负责人与该公司建立直接而明显的联系。
2、 董事
在基本公司中,客户还将担任公司董事。这职位意味着客户将亲自营运公司—登录银行账户、开具发票、签署所有合同和书信。就如作为股东一样,担任离岸公司的董事可能会导致同样的问题。在法律上,离岸公司可能被视为与客户的国内公司 “相关”。 此外,担任离岸公司的董事亦带出了有关公司管理和控制地点的重要法律问题。
3、 外部通讯
在基本公司中,客户将无法使用公司的注册地址来接收或发送任何常规业务往来邮件。这是因为注册地址并非旨在用于此目的。它不包括公司使用的任何本地电话或传真号码。因此,该公司的拥有人将不得不使用自己的个人或业务设施为其离岸业务进行通信。这可能会引起混乱,也将清楚地表明公司是真正的“离岸”公司。
尽管存在所有这些缺点,但对于一些需要于全球流动的自雇人士而言,基本公司可能仍然有用。他们会将离岸公司仅用作独立的公司机构进行国际活动。在某些情况下,此类拥有人可能不必担心被登记为离岸公司的股东和董事。在这些特殊情况下,他们将享受最低的维护成本和非常简单的公司结构。
而对于其他考虑回避基本公司坏处的客户,使用其他自选服务(例如名义股东和名义董事)可能是一种解决方案。
1、 名义股东(信托)
受托人(名义股东)是由受益人(信托人)任命为公司股东的第三方。
(1) 运作模式
公司股份将由与本所无关联的第三方(即受托人)的名义正式注册。此人通常是由本所或本所信赖的合作伙伴完全控制的另一个仅是为此目的而创建和使用的公司法人(即一间公司)。
特殊的附加文件维护了客户数据的安全,并清楚地确定了真实的所有权。这些文件可能包括代理人服务协议、信托声明或预先发行的一组股票和股份转让表格。这些文件会被视为高度机密。
(2) 优势
在任何可能被查阅出拥有人的身份下,提名股东均会先以拥有人身份来保护客户数据,使受托人不会直接出现为公司拥有人。因此,客户在拥有权层面上与其离岸公司保持距离。同时,客户可以选择出示对公司拥有权相关的机密文件,从而证明自己是公司的拥有者。
2、 名义董事
名义董事是由董事任命为公司董事的第三方。
(1) 运作模式
本所将提供一位/一家无关联的第三方登记成为公司董事。此第三方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团体(管理公司)。
根据客户的业务情况,董事将为公司执行各种常规任务,例如准备文件、信件及发票等。如有必要,客户可以通过授权书或决议的方式灵活地将公司管理职能分配。
客户资料的安全性和控制权由特殊的附加文件维护。这些文件可能包括管理服务协议和预先签妥的辞职信。这些文件将被严格保密。
(b) 优势
在任何可能的查询公司董事的情况下,公司文件只会显示与客户无关的第三方为公司董事。名义董事可定期进一步参与公司的实际业务以维持公司独立运营的形象。同时,客户可以选择出示对公司拥有权相关的机密文件,从而证明自己对公司的控制权。
3、 虚拟办公室
(a) 运作方式
公司可以选择在注册成立国家/地区拥有营业地址,包括传真和电话。此服务将为客户接收并处理公司邮件及来电,亦可根据客户的指示准备和邮寄文件,并可于公司成立时或成立后选用。有关虚拟办公室服务的更多详细信息,请随时与本所直接联系。
(b) 优势
一家没有正式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的公司会被认为蹊跷。在其他地址(例如在客户家中)进行操作看起来可疑,并可能导致公司需要承担法律后果。虚拟办公室解决了这些问题—离岸公司建立了实体的形象。此服务可以安全保密地收发邮件和传真,而有效的电话号码及地址将确认公司的存在。对于所有第三方,该公司在注册地区看来都是完全真实的。
多年以来,一些客户会期望可以透过成立离岸公司,任命提名董事,籍以在离岸服务提供商将完全不了解公司业务的情况下完全控制公司的活动。
然而近年,各地针对防止洗黑钱活动的立法,对成立离岸公司的业务发生了重大变化。如今,离岸公司管理人将需要完全了解其客户的身份以及公司业务性质和细节。
首先,离岸服务提供商将要求提供客户身份和联系方式的详细证明。此后,特别是在需要使用更多自选服务时,离岸公司管理人将需要确定客户的目的,并且还需要确保客户没有建立特定的结构来从事或隐藏欺诈,贪污和所有其他类型的犯罪活动。管理人还将检查公司活动是否被定义为合法但“敏感” 的行业,例如武器贸易。
在确定客户的目的后,管理人才会同意公司的运作模式。
如果需要离岸服务提供商提供名义董事之类的自选服务,客户必须了解此董事的责任与任何其他董事的责任完全相同。公司董事必须负责持续公司的良好企业管治。因此,与客户之间的充分合作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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