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加坡公司法》,所有公司必须遵守ACRA以及新加坡内陆税收局(“IRAS”)的年度申报要求。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活跃或是休眠的新加坡公司都必须提交年度申报表。换言之,新加坡公司在该财政年度内是否已开始营业,或是否处于休眠状态并不影响其申报义务。
新加坡的每家公司都必须确定其财政年度结算日(“FYE”)。与香港类似,《新加坡公司法》对财政年度结算日没有任何限制。公司可以选择在12月31日、3月31日、6月30日或董事会认为合适的任何其他日期结束其财政年度。大多数公司使用日历年末(即12月31日)或季度末(即3月31日、6月30日或9月30日)作为其财政年度结算日。此外,公司必须决定其会计期间是12个月还是52周以上。
建议公司将其FYE保持在365天内,以享有新成立公司的税务减免。对于新成立的公司,自2020课税年度起的连续3个课税年,对正常应课税收入的首新加坡币10,000元将给予75%的免税。
所有新加坡公司必须在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委任一名审计师,除非获得审计豁免。为豁免审计要求,公司必须是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公司”:-
1、 在有关财政年度为私人公司;以及
2、 在最近2个财政年度内,至少满足以下3项标准中的2项:
(1) 年度总收入不超过新加坡币1,000万元;(2) 年度总资产不超过新加坡币1,000万元;(3) 公司员工不超过50人。
对于隶属集团的公司:
1、 该公司必须符合小公司的资格;以及
2、 整个集团必须是“小集团”
方有资格获得审计豁免。
要使一个集团成为一个小集团,在最近连续2个财政年度内,必须在综合基础上符合上述3项量化标准中的2项。
《公司法》要求每家公司在其商业信函、对账单、发票、官方通知、出版物等上清楚注明公司注册号,即“单一机构识别号码”(UEN)。
公司有责任在规定时间内,向ACRA更新有关公司管理人员、股东、股本及其详细信息的任何变更。否则将受到处罚。
新加坡的某些商业活动受政府当局管制。除非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必要批准或许可,否则仅注册公司则无权开展这些受监管的业务。
所有新加坡公司必须提供一个新加坡当地地址作为公司的注册地址,并且该注册办事处必须在正常办公时间内运营并向公众开放。注册地址可以不必是公司开展活动的地方。邮政信箱则不被接受作为注册办事处的地址。
GST是对新加坡商品与服务的供应以及对进口到新加坡的商品所征收的税项。GST类似于中国大陆的增值税或台湾的营业税。从新加坡出口的商品以及从新加坡提供的国际服务均免征GST。目前的GST税率为7%。
如果新加坡公司的年度应税收入超过新加坡币100万元,或目前正在生产应税物资且预计年度应税收入超过新加坡币100万元,则必须注册GST。该企业必须在被视为负有责任之日起30天内注册GST。
商家也可选择自愿注册GST。自愿注册的批准由IRAS局长酌情决定。一旦获得批准,必须至少在两年内保持注册状态。
CPF是一项强制性的退休基金计划,雇主和雇员需按每月工资的一定比例向该基金缴款。雇主必须为其雇员,即所有每月薪资超过新加坡币50元的新加坡公民或新加坡永久居民雇员缴纳CPF。雇主及雇员的CPF缴款额上限分别为17%及20%,根据雇员年龄、永久居民身份等因素,所需的缴款额可能会更低。
所有工作证以及就业准证持有者均可豁免缴纳CPF。但是,雇主(公司)必须缴纳SDL税金。SDL税金由雇主为其所有雇员支付,最高为每月总薪资的首新加坡币4,500元的0.25%或新加坡币2元,以较高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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