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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行税务行政体系-国家税务总局

一、   主要职责

国家税务总局是中国的最高税务机关,是国务院主管国家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如下:

  1. 具体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与财政部共同上报和下发,制订贯彻落实的措施。负责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财政部备案。

  2. 承担组织实施税收及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费应收尽收。

  3. 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并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并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

  4. 负责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起草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草案并制定实施细则,制定和监督执行税收业务、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

  5. 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履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组织实施税收宣传,拟订税务师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6. 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7. 负责编报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税源调查,加强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组织办理税收减免等具体事项。

  8. 负责制定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拟订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金税工程建设。

  9. 开展税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加国家(地区)间税收关系谈判,草签和执行有关的协议、协定。

  10. 办理进出口商品的税收及出口退税业务。

  11. 以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对全国税务系统实行双重领导。

  12. 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职能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设有18个职能部门,每个部门的名称及主要职责如下:

  1. 办公厅
    主要职责:主管日常公务、文秘和局机关行政管理事务。

  2. 政策法规司
    主要职责:主管税收政策和税收法制工作。

  3. 货物和劳务税司
    主要职责:主管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进出口税收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和征收管理。

  4. 所得税司
    主要职责:主管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政策和征收管理。

  5. 财产和行为税司
    主要职责:
    主管财产和行为税政策、指导和监督财产和行为税征收管理工作。

  6. 国际税务司
    主要职责:主管国际税收、国际税务合作交流和外事工作。

  7. 社会保险费司(非税收入司)
    主要职责:主管税务系统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工作。

  8. 纳税服务司
    主要职责:主管纳税服务工作。

  9. 收入规划核算司
    主要职责:主管组织税收收入、税款缴纳入库、税收分析预测、重点税源监控、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和税收数据管理应用工作。

  10. 征管和科技发展司
    主要职责:主管税收征收管理和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

  11. 大企业税收管理司
    主要职责:主管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

  12. 稽查局
    主要职责:主管税务稽查工作。

  13. 财务管理司
    主要职责:主管税务系统经费、装备、固定资产、基本建设。

  14. 督察内审司
    主要职责:主管税收执法监督检查、内部财务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15. 人事司
    主要职责:主管人事、机构编制工作。

  16. 党建工作局
    主要职责:主管税务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巡视巡察等工作。

  17. 机关党委
    主要职责:主管党群工作。

  18. 离退休干部局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税务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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