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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调整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

中国调整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的规定,中国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1天增设为13天。据此,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25年1月1日发布《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调整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办法,其详细规定如下:

一、  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3天(法定节假日)=248天

季工作日:248天÷4季=62天/季

月工作日:248天÷12月=20.67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中国劳动法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3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  新规修改后影响

调整前职工年工作时间为2,000小时(250天×8小时=2,000小时), 调整后职工年工作时间为1,984小时(248天×8小时=1,984小时)。在综合计算周期内,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因此,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下的加班费相比修改前会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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