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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夫妻间的赠与税及遗产税

台湾夫妻间的赠与税及遗产税

李先生从年轻时即很有理财头脑,趁着几次经济萧条期间进场股市,一直到婚后仍长期持有,于是到了接近退休年纪时也己经存股100张的鸿海股票、100张的台积电股票。由于步入老年,他开始思考财产规划,在2023年6月时将100张鸿海股票赠与给自己的太太。接着不幸在2024年6月时诊断出癌症,医生诊断生命恐怕只剩下一年的時間,生病期间太太为筹措医药费用而将鸿海的股票全数以130元出售。而李先生知道自己即将不久于人世,为了身后遗产税想要早点规划,因此打算把自己所持有的100张台积电股票也都全数移转给太太。

李先生这样的想法:将台积电股票在生前全数移转给太太,可以省税吗?

虽然夫妻间赠与的财产,免课征赠与税。不过若是遗产税,要特别注意有「死亡前两年的赠与要拉回计算」的规定。依上述的例子,假如李先生在2025年5月时死亡(距离当初他在2023年6月时将100张鸿海股票赠与给太太时,期间仍在两年内),因此李先生2023年6月赠与给太太的鸿海股票与生前赠与太太的台积电股票,皆要拉回遗产税总额的计算中(注1)。

注1:
台湾遗产及赠与税法第15条第1项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前二年内赠与下列个人之财产,应于被继承人死亡时,视为被继承人之遗产,并入其遗产总额,依法规定征税:
(一) 被继承人之配偶
(二) 被继承人依民法第1138条及第1140条规定之各顺序继承人
(三) 前款各顺序继承人之配偶。」

但接着你也许会问,鸿海股票太太早就卖掉了,也要拉回去计入遗产吗?

答案是要的。依台财税第831602988号函释规定,被继承人2年内赠与之财产,依遗产及赠与税法第15条规定,应并入其遗产总额课征遗产税者,其价值之计算,参照同法第10条规定,应以被继承人「死亡时之时价」为准。换句话说,不但要拉回去计算为遗产总额,而且,鸿海股票的遗产价值计算,不是赠与时的价格,也不是为筹措医疗费时出售时的价格,而是依照死亡当日的收盘价格来计算遗产价值。

那鸿海股票早己经赠与出去了,己无法改变事实,那么现在李先生要将台积电股票如何处置,才能省下遗产税呢?由于亲属过世,法定继承人顺位为配偶、子女,若为配偶继承遗产,可适用遗产税的「配偶扣除额」493万元,还有「配偶剩余财产差额分配请求权」两大节税工具。

我们先假设情况:
鸿海股票 100张:李先生過世時的市价台币(以下同) 1,500万元
台积电股票100张:市价7,500万元

情况1,李先生将台积电股票留着,不生前赠与

(1)李先生遗产总额:台币9,000万元(1,500万元+7,500万元) 。
(2)李太太主张夫妻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即李先生过世时夫妻两人的婚后剩余财产价值差额的一半。由于李太太名下财产是0元,故李太太可请求3,750万元,即台积电股票市价7,500万除以2 等于3,750 万元 。(注意:李先生己赠出鸿海股票,故财产剩下台积电的7,500万;而李太太所获赠与鸿海股票价值1,500万,为李太太无偿取得之财产,不列入婚后财产计算夫妻剩余财产)。
(3) 计算课税遗产净额=遗产总额-免税额-扣除额  (假设李先生免税额与其他扣除额为2,000万元)

李先生应缴纳遗产税为 9,000万 - 2,000万 - 3,750万=3,250万
税金: 325万   (3,250万*10%)

情况2,李先生生前就赠与太太台积电股票100张

(1)李先生遗产总额:台币9,000万元(1,500万元+7,500万元)。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李生先应无财产了,但鸿海及台积电股票都是在死亡前两年内赠与出去的,因此应该计算为遗产总额。
(2)李太太主张夫妻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即李先生过世时夫妻两人的婚后剩余财产价值差额的一半。但由于李先生名下财产己经是0元了,都属李太太的财产,因此李太太无法主张夫妻剩余财产差额分配。
(3) 计算课税遗产净额=遗产总额-免税额-扣除额  (假设李先生免税额与其他扣除额为2,000万元)

李先生应缴纳遗产税为 9,000万 - 2,000万 - 0万=7,000万
税金:800万
5,000万*10%=500万
(7,000万-5,000万)*15%=300万

情况3,假设李生先生前未有任何动作,将鸿海股票100张及台积电股票100张都留做遗产

(1)李先生遗产总额:台币9,000万元(1,500万元+7,500万元)。
(2)李太太主张夫妻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即李先生过世时夫妻两人的婚后剩余财产价值差额的一半。由于李太太名下财产是0元,故李太太可请求4,500万元(鸿海及台积电股票市价9,000万元除以2, 等于4,500 万元 。
(3) 计算课税遗产净额=遗产总额-免税额-扣除额  (假设李先生免税额与其他扣除额为2,000万元)
李先生应缴纳遗产税为 9,000万 - 2,000万 - 4,500万=2,500万
税金:250万
2,500万*10%=250万

因此从上述例子来看,李先生生前不做任何动作是最省税的。但是其实例子中存在许多变数,包括李太太自身的财产情况,都会影响计算结果,需要每个个案单独分析后,才能得到最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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