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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于商业中使用” 的定义

“商标于商业中使用” 的定义

近年来,商标申请量大增,但可注册为商标的文字有限,因此,当一个商标注册满3年后,可能会被他人以连续3年未使用为由撤销。为免他人以 “不使用” 为由撤销自己的商标,保存使用证据是非常重要的。

商标的使用与撤销

作为识别商品和服务来源的标识,商标只有投入实际使用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如果一个商标在注册后多年没被使用,它就失去了原有价值,成为一个 “死亡的商标”,因此, “易主” 对该商标来说是最好的结果。

设立连续3年不使用商标撤销制度的目的,一方面可以避免商标资源的浪费,让真正有意向使用的人使用其资源;另一方面,可以鼓励商标拥有人积极履行商标使用的责任。

申请撤销商标的主要原因有2个:
  1. 该商标具有正面意义,因此其他公司也想注册,但商标已被注册了,所以他们以连续3年未使用为由要求撤销该注册商标,并允许迟来的申请人注册该商标。
  2. 在先注册商标与他人在先申请的商标近似,并阻碍了他人在其后申请注册的商标。迟来的申请人将以连续3年不使用为由,向在先注册商标提出撤销申请,从而使其申请的近似商标得以成功注册。

商标的使用证据

那么,该提供什么样的使用证据才能避免商标被他人以连续3年不使用为由撤销?

  1. 在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标签等直接贴上、刻印、烙印或编织上商标,或用在附加标牌、产品说明、小册子、价目表等上。
  2. 商标直接使用于服务场所,如服务手册、服务场所招牌、店内装饰、员工制服、海报、菜单、价目表、优惠券、办公文具、信纸以及其他与指定服务有关的用品。
  3. 将商标用于商品销售,如销售合同、发票、票据、收据、进出口检验报关单等。
  4. 在与服务相关的文件上使用该商标,例如发票、汇款收据、服务交付协议、维护和维修协议等。
  5. 在展览会和交易会上使用商标,包括在展览会和交易会上提供的印刷品和其他材料。

搜集使用证据

有许多类型的证据可以证明商标的实际使用,对注册人来说,提供这些证据并不困难。然而,受行业惯例、交易习惯、企业日常管理制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很多权利人提供的证据并不规范,导致其证据价值有限。因此,企业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 商标的日常使用应尽量与注册证上的商标一致。如果在使用商标时进行更改,例如,商标原为中文,却在使用商标时加入图形或英文等元素,或商标使用不一致,都可能导致注册被撤销。
  2. 保留任何可以作为证据的证据原材料是很重要的。原材料是最直接的真实性证据,具有更高的证明价值。
  3. 商标的使用证据中要能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可同时证明使用时间、标识和使用商品。在撤销过程中,完整的证据应能同时证明三个要素:(1)标识,(2)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及(3)使用时间。有很多证据由于能够证明的内容较为单一,如果没有其他证据支持,不得作为有效证据使用。例如,商标使用在商品的包装、容器或标签上,或服务的功能表、价目表上,这些证据不能说明该商标的使用时间,因此难以被商标局接纳。一般情况下,交易文件,如合同、发票、保养维修协议、广告材料等,都是相对 “优质” 的证据,企业也比较容易保存。这些证据可以证明商标的使用时间及公开性,并且容易在证据之间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4. 商标的使用不仅限于注册人的使用,被许可人的使用也会被视为对商标的有效使用。商标可以被转让或许可给他人使用。当商标被他方以不使用为由要求撤销时,被许可人提供的使用证据也可以证明商标的使用情况,从而保障商标不被撤销。

总结

 随着商标申请数量的不断增加,可以作为商标使用的资源在不断缩减,因此提出3年不使用撤销申请成为申请人获得商标权的重要策略之一。因此,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要有意识地记录和管理其商标的使用证据,只有这样,无论谁提出 “3年不使用撤销” 的请求,都能保障自己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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