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是公司、董事和股东之间为公司的运营和发展设定正确方向的契约。内容概述了公司的结构,包括董事的权力、职责、角色、主要活动、股份分配、股息支付、股份转让、董事的任命/重选/罢免以及会议行为等详细信息。此外,公司章程可用以补充《公司法2016》里没概述的内容。然而,公司章程在违反或不符合 《公司法2016》规定的情况下是不具有效力的。
虽然《公司法2016》没有强制私人公司制定公司章程,但备有一份公司章程可提供公司额外的好处和灵活性。以下是采用公司章程可带来的好处:
- 灵活性和定制化
透过公司章程,公司可依据其特定需求和要求定制其内部规定和制度。随着企业的发展和遇到的独特情况,这种灵活性尤其重要。
- 清晰的管治架构
章程阐明了公司的组织框架,界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角色和责任,确立了决策程序,并界定了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 易于参考
公司章程是一份整合了公司的内部条例的文件。相较于 500多页和620条规定的《公司法2016》,公司章程的存在能让利益相关者如董事、高级职员和股东能更容易理解和参考公司的治理原则。
- 可信度和透明度
有了公司章程可提高公司的信誉,特别是对于投资者、贷方或业务合作伙伴等利益相关者。这也同时表明了公司对透明化管理的认同。
- 契约和关系
公司章程提供了关于签订合同、协议和与第三方关系的框架,也包含了公司从事各种交易的权力和范围,例如贷款、收购资产或建立合作伙伴关系。
以下是马来西亚公司采用公司章程的一些原因:
- 治理与管理
《公司法2016》的第三附表概述了董事会的初始协议,包括董事的投票权、通过董事会决议的程序、成立委员会和委任执行董事等。由于《公司法2016》所提及的程序较为基础,因此公司可透过采用公司章程为董事会的职能制定更具体的指南,以满足公司的需求。
- 额外的股东保护
股东的责任与其实缴的资本金额成比例,他们可不时进行管理审查和向董事会提供建议。为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可以在章程中增加一些额外条款,例如:
(1) 无法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一名代表代为投票。
(2) 若董事/股东决议在指定日期内未能以多数票通过,该决议将被视为被拒绝。
(3) 如果出席股东大会的人数低于规定的百分比,则禁止进行投票。
- 当董事或/和股东人数为偶数时
通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的决议都是通过多数票决定的,一旦出现赞成和反对双方的票数相同时就会导致无法通过决议的僵局。在公司章程里设定投票规则可以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例如,当投票结果相同时,会议主席将拥有决定性投票权。
- 当两家或以上的公司组成合资企业时
两家或多家公司成为合作企业股东的情况下就会形成合资企业。为保障相关企业股东的权益,公司章程可以纳入额外的条款,例如:
(1) 指定合资企业中各公司股东可委派的董事人数。
(2) 若其中一家公司被除名或清盘,其股份将由合资企业赎回。
(3) 合资企业所允许开展的业务活动范围。
- 当公司欲向投资者筹集资金时
根据 《公司法2016》,公司在没有公司章程的情况下只能够发行普通股份给股东。如果公司欲通过发行优先股来筹集资金,则先需要制定公司章程来确定优先股的条款和权利,例如偿还资本、参与剩余资产和利润、赎回权、股息支付和投票权等。
公司需要依据《公司法2016》的规定及程序去修改公司章程。根据《公司法2016》 第36(1)条,公司需通过股东特别决议才能修改公司章程。
若公司章程里的条款中明确禁止修改章程,除非修改是为了公司整体利益,否者任何修改将受到一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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