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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兰公司非居民董事债券简介

爱尔兰公司非居民董事债券简介

爱尔兰《公司法2014》第137条规定,每家于爱尔兰注册成立的公司,都必须委任一个欧洲经济区的居民出任其董事。若果不能委任欧洲经济区之居民出任董事,则需要购买指定之债劵(保险),以满足欧洲经济区居民董事之要求。需要留意的是,公司法的居民董事所关注的是居留而非国籍。即使某个爱尔兰公司的董事是欧洲经济区某个国家的公民,但若果该人长期在欧洲经济区以外的地区居留,则爱尔兰公司仍然需要购买保险。

如上文所述,购买公司法第137条所述之“非欧洲经济区居民董事债劵”或“收益债劵”的公司,将可以获得豁免委任欧洲经济区居民(欧盟加冰岛、挪威及列支敦斯登)。

“收益债劵”(保险)的保额为25,000欧罗,其目的在于支付公司在发生下述情况而导致被处以之罚款:
  1. 因为公司没有遵从《公司法2014》的各项合规要求而导致之罚款,例如,公司没有在指定时间提交周年申报表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 当公司没有根据规定向爱尔兰税务局长提供其所要求的信息,此次主要指公司没有按时提交所得税申报表,而导致公司被罚款。
  3. 公司根据《税务综合法1997》第1071及1073条而需要缴纳的各项罚款。
  4. 因追讨上列罚款而产生的所有费用

非居民债劵的保护期或者有效期是2年。公司必须在办理公司注册时或者在欧洲经济区居民董事辞任时购买该项保险。非居民债券的作用就好像保险,保障爱尔兰政府可以在公司没有按时提交各项报表或者缴纳罚款就撤离爱尔兰的时候可以正常收取该等罚款。


需要留意的是,公司购买了非居民债券,并不是说公司就无需委任董事,而是公司可以无需委任欧洲经济区的居民出任董事。非居民债券的两年保护期届满时,公司可以选择更新债券,继续取得2年的保障,或者委任一个欧洲经济区居民出任公司之董事,或通过于爱尔兰建立真实及持续的联系而取得豁免。当一家爱尔兰公司有在当地设有实体办公室,并且有聘请员工,则可以向爱尔兰税务局长申请豁免委任居民董事或购买保险。

启源可以为客户的爱尔兰公司安排购买公司法2014第137条的居民董事保险。本所会于客户确认委托本所办理公司注册时提供保险费用的报价供客户考虑。客户需要特别留意,一旦支付了保险费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得到退还。

备注:某些跨国公司在计划设立爱尔兰公司时,可能因某些原因有需要委任当地居民出任非执行董事,如果客户有此需要,请与本所专业顾问联系垂询本所的爱尔兰代理董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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