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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物业税简介

香港物业税简介

课税范围
物业税是向物业拥有人征收的税项,计算方法是按物业的应评税净值,以标准税率15%计算。

评税基础
物业的应评税值是根据为换取物业的使用权而支付给业主的实际代价而厘定。计算入应评税值包括已收或应收的租金总额,为楼宇使用权而支付的许可证费用,整笔顶手费,向业主支付的服务费及管理费,支付予业主的开支(如修理费)及曾作不能追回租金扣除而现已收回的款额。 物业的应评税净值是以应评税值(扣减业主支付的差饷后)再减去20%作为修葺及支出方面的免税额后所得出的数目。

可扣减项目
以下项目可申请作扣减:
1.
业主缴付的差饷;
2.
在有关年度内确定为无法追回的租金,如收回「不能追回的租金」时,阁下须把该笔款项当作收回年度的出租收入,并在该年度的报税表内申报;
3.
修葺及支出标准的20%免税额,不论修葺及支出上的实际开支是多少,可扣减的免税额亦为扣除差饷及不能追回的租金后的20%。

就评定物业税,没有其他费用可供扣除。

物业是自用作商业用途
如来自应课税物业的收入,已包括在阁下所得的利润内评定利得税,或物业由业主自用作业务用途,则已缴付的物业税可从已评定的利得税内扣除。在香港经营行业、专业或商业的法团,则可以书面向税务局申请豁免缴付可抵销利得税的物业税。

数据来源:香港税务局网页
- https://www.ird.gov.hk/chi/pdf/pam54c.pdf
- https://www.gov.hk/sc/residents/taxes/property/propertycompute.htm
- https://www.gov.hk/sc/residents/taxes/property/propertyincom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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