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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台湾网络卖家新规定

2023年台湾网络卖家新规定

2023年开始,台湾公司如有网络销售的情况,需在时限内向台湾国税局办理网络销售网络销售应登记事项登记,且公司网页需要清楚揭露「营业人名称」及「统一编号」,台湾国税局会同步针对营业人和电商平台展开辅导。提醒从事网络销售的客户,应留意变更税籍登记期限,务必在期限内符合法令规定,否则依营业税法可处台币1,500元至1.5万元罚款,并得按次处罚。

也在此特别说明,个人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网络销售者,达到营业税起征点(劳务月销售超过台币4万;货物月销售超过台币8万)时,才须申请税籍登记,明年起才须依新制(登记域名及地址)规定办理;若未达起征点则暂免税籍登记,也就无新制适用问题。

若为「设立登记」案件

销售主体

办理方式

个人

 (有网络销售之前提)

直接找国税局办税籍,当下即可主动登载、完成登记。

独资、合伙

(有网络销售之前提)

直接找国税局办税籍,当下即可主动登载、完成登记。

有限公司

(有网络销售之前提)

向经济部門办完公司登记后,必须在国税局核准税籍15日内补办网络销售应登记事项

股份有限公司

(有网络销售之前提)

向经济部門办完公司登记后,必须在国税局核准税籍15日内补办网络销售应登记事项

外商在台分公司

(有网络销售之前提)

向经济部門办完公司登记后,必须在国税局核准税籍15日内补办网络销售应登记事项


若为「变更登记」案件

销售主体

办理方式

原己有税籍(属实体销售,非网络销售),自202311号开始要做网络销售

在有网络销售事实起15日内变更

原己有税籍(网络销售),也早己开始做网络销售

原本应在11日新制上路后15日内完成变更,但考虑家数不少,给予四个月缓冲期,最慢在明年430日前完成变更即可


台湾各区国税局每年都有「网络交易查核」项目,由台湾财政部门开发程序,交由台湾国税局自行跑程序选案查核。以往网络交易查核很多来自消费者检举,近年来愈来愈依赖程序选案。台湾北区国税局今年大概选查约1,000件。

对于选案设定,台湾国税局不愿透露,但针对粉丝及评价很高的卖家却没有设税籍,国税局认定为不合理的情况,因为些会针对这些卖家展开抽查。

新规定亦求电商平台应负保管及提示会员交易纪录之协力义务。目前台湾国税局向电商平台索要会员交易纪录,平台会提比例原则,亦即只能针对个别会员数据,而且有时亦不是提供全部的事务数据。未来税捐机关是否会要求平台提供全部会员的年度全部事务数据仍待台湾国税局进一步公告。

另一个与网络销售有关的重大税政措施是「高频交易帐户」数据出炉,依规定,2023年3月底前,金融机构要提供今年度(2022)的高频交易帐户给台湾的税捐机关。这个高频交易帐户会被怀疑是用来进行销售交易的帐户。高频交易帐户是指金额和频率都符合规定的个人账户。金额指去年存、转、汇入金额累积达台币240万元;频率指去年中有任四个月分存、转、汇入笔数达200笔。

上述规定是对同一个人、同一金融账户,如果在A、B银行各开一个账户,算两个账户,不会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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