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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相关规定

越南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相关规定

根据越南《企业法》之规定,越南公司至少应有一名法定代表人。依照越南《企业法》之定义,法定代表人系指代表企业行使、履行因企业交易产生之权利和义务,在法庭或仲裁程序中代表企业作为原告、被告或有相关利益和义务之人士,行使、履行其他法律规定之权利和义务之人士。法定代表人之姓名和详细信息将记载于企业登记证和公司章程上。

越南《企业法》允许一家公司有多名法定代表人。公司章程应列明法定代表人之人数和职位。每位法定代表人之权利和义务也应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规定。否则,每位法定代表人均应全权代表公司,并应依照民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对给公司造成之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法定代表人不要求必须是越南国民,但根据法律规定,至少应有一名法定代表人居住在越南。如果公司只有一名法定代表人,该人士在离开越南前应书面授权其他居住在越南之人士代为行使、履行法定代表人之权利和义务。

多成员(股东)有限责任公司至少应有一名出任董事会主席或经理/总经理之法定代表人。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否则董事会主席应为公司之法定代表人。

一成员(股东)有限责任公司至少应有一名出任董事会主席、公司主席或经理/总经理之法定代表人。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否则公司主席或董事会主席应为公司之法定代表人。

如果股份公司只有一名法定代表人,则应由董事会主席或经理/总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否则董事会主席应为公司之法定代表人。如果股份公司有多名法定代表人,则董事会主席及经理/总经理应为公司之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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