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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现金形式捐赠;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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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粹以慈善为目的;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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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给香港<<税务条例>>第88条所规定而获豁免缴税的慈善团体或香港政府作慈善用途;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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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款总额在有关课税年度不能少于港币100元。 |
- https://www.gov.hk/sc/residents/taxes/salaries/allowances/deductions/approveddonation.htm
- https://www.ird.gov.hk/chs/faq/ctr.htm
- https://www.ird.gov.hk/eng/pdf/dipn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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