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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 - 电商促销业务税务处理简介

中国税务
电商促销业务税务处理简介

中国各大电商平台不时推出各种促销活动,形形色色的促销方式让消费者为之心动。以下为最常见的几种促销方案及税法相关规定简介:

一、   满减、优惠券:

满减指消费者购买商品达到一定金额后可以在原价的基础上再减免一部分价款,此举可倒逼顾客提高消费额度;优惠券是一种直接折扣方式,消费者通过领取优惠券,在结算订单时能减去相应的金额。

税法相关规定:

增值税: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缴纳增值税。如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备注栏注明折扣额,则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企业所得税: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优惠属于商业折扣,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收入金额。

、   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实质为电商向消费者提供的贷款,买方在支付一小部分货款后即可获得所需的商品,但因为以后的分期付款中含有利息,故用分期付款方式所支付的金额高于一次性支付的金额。

税法相关规定:

增值税: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当天,无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若企业收到消费者支付的延期付款利息费用,应作为价外费用缴纳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企业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   预售订金

预售是指消费者在出售前提前支付定金给电商,而其通常可以抵扣部分商品价款(比如可抵扣双倍定金),然后在出售时消费者再支付尾款。此举可以提高消费者粘性,而电商通过消费者支付订金的情况,可以预判该准备多少货品,以避免滞销或供应短缺的情况。

税法相关规定:

增值税: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一般货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企业所得税:企业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   以旧换新

以旧换新指消费者在购买新商品时,把同类旧商品交给卖方换取一定的折扣价款,新商品的售价一般低于市场价及其他电商网站。

税法相关规定:

增值税:一般情况下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不能扣减旧货物的价款。但对于“金银首饰”的以旧换新业务,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税价计算缴纳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企业销售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即销售新货、购进旧货。

、   退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除特殊商品外,网购商品在到货之日起7日内可无理由退货。因商品的质量不合格、货不对版等各种原因,消费者可在约定的退货期内将货物退回给电商。

税法相关规定:

增值税:企业因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当前的销项税额扣减,并开具相应的红字发票。

企业所得税: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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