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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 - 无形资产涉税问题简介

中国税务
无形资产涉税问题简介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以下为几个易混的无形资产涉税问题简介。

一、   外购无形资产的确认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如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有限,应估计其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如无法预计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期限,则应将其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如企业购买的固定资产之中嵌套或预装有软件,比如电脑、手机等电子产品,如果其中的软件价值无法单独计价,可以一并作为固定资产入账,无须单独确认无形资产。

商誉不属于无形资产。企业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二、   无形资产后续支出

无形资产后续支出是指无形资产入账后,为确保其能够给企业带来预定的经济利益而发生的支出。无形资产的后续支出应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关于无形资产的支出,除下列情形外,均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 符合中国会计准则规定的确认条件、构成无形资产成本的部分;
  2. 非统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不能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构成购买日确认的商誉的部分。

由此可见,企业外购软件的一般升级属于无形资产的后续支出,应计入当期损益,不得将其资本化处理。

三、   无形资产的摊销与转回

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如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可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规定,除非会计核算发生重大会计差错,否则无形资产的摊销不得冲回。如发生重大会计差错需要对冲以前年度计提的无形资产摊销,须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则对更正当期的会计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   无形资产转让的税务处理

1、
增值税

转让无形资产属于销售无形资产,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符合技术转让条件相关规定的,可以免征增值税。

2、 企业所得税

(1)企业转移或销售无形资产,需要按照其公允价值确认应税收入;
(2)企业自创的无形资产成本已在前期税前扣除,故转让时可税前扣除的金额为零;
(3)如企业以无形资产对外投资,且满足“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的相关规定,则其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4)如果企业无偿划转无形资产,满足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的,可以不确认所得;
(5)企业对外转让专利,如果符合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技术转让相关条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 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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