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知识库  中国  投资中国  一般资讯  中国修订《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 

知识库

分享

中国修订《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

中国修订《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

近日,中国发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宣布对14部行政法规予以修订并对6部行政法规予以废止。其中,包括对《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新规定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本次对《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的修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   删除了外方投资者电信业务业绩和经验的要求

本次修订最大的亮点是删除了关于经营基础和增值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主要投资者应当具有从事或经营相关电信业务的良好业绩和运营经验的要求。但对基础电信业务,仍保留了外方主要投资者应“在注册的国家或者地区取得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要求。

根据修订后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如果只是出资者,不具备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良好业绩和运营经验,也可以申请设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并申请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如这项修订最终能够落到实处,将给外国投资者在华投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带来更大的空间。

二、   调整了关于外资股比的规定

鉴于中国已逐步放宽并取消了部分外资股比限制,例如,经营类电子商务的外资比例可达100%,本次修订在原第六条经营基础电信业务,外方投资者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49%”,以及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外方投资者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50%”的原则性规定基础上,增加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一例外规定,以便与实践中已放宽或取消的外资股比限制规定保持一致。

三、   调整了关于审批流程的规定

本次修订删除了关于原《外商投资企业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相关的审批程序,在法规层面确认和落实了“证照分离”改革,简化并缩短了外商投资电信业务申请流程。外国投资者可先申请公司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再依法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启源集团拥有经验丰富的专业团队,为客户提供中国公司的筹建、注册及各类许可证/牌照的申请及后续维护、税务筹划及审计服务,有关详情请咨询我们的专业顾问。

免责声明
本文所及之内容和观点仅为一般信息分享,不构成对任何人的任何专业建议,启源不对因信赖本文所及之内容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资讯或协助,烦请您浏览本所的官方网站 www.kaizencpa.com  或通过下列方式与本所联系:
电邮: info@kaizencpa.com
电话: +852 2341 1444
手提电话:+852 5616 4140, +86 152 1943 4614
WhatsApp, Line 和微信: +852 5616 4140
Skype: kaizencpa

启源办事处: 香港 - 深圳 - 上海 - 北京 - 新加坡 - 台北 - 纽约 - 伦敦 - 东京 - 吉隆坡

语言选择

English

繁體中文

日本語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