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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优惠政策

中国税务
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优惠政策

“减计收入”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准予对企业某些经营活动取得的应税收入,按一定比例减少计入收入的总额,进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以下为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的五种优惠情形:

一、  资源综合利用

根据中国税法规定,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并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二、   金融机构为农户提供小额贷款服务

根据中国税法规定,自2017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金融机构取得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90%计入收入总额。

三、   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

根据中国税法规定,自2017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90%计入收入总额。

四、   小额贷款公司对农户小额贷款

根据中国税法规定,2017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金融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五、   企业投资者持有铁路债券

铁路债券是指以中国铁路总公司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包括中国铁路建设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企业投资者持有2019-2023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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