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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深圳延续实施稳岗补贴

中国税务
深圳延续实施稳岗补贴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1年7月19日发布《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关于延续实施稳岗扩围政策的通知》(深人社发〔2021〕26 号),为了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深圳市2021年将继续实行稳岗补贴政策,相关信息如下:

  1. 享受稳岗补贴的对象:

    在深圳注册的企业(包含注册登记未满一年的企业)。

  2. 所需条件:

    1)在本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2)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按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执行); 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3) 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3. 稳岗补贴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稳岗补贴;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稳岗补贴。

  4. 资金拨付时间: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将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对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参保单位采取免申请受理,按规定核查后在人力资源和社保局网站公示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和返还金额。经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参保单位,即可获得相应的稳岗补贴资金。具体资金拨付时间以到账为准。

  5. 稳岗补贴的用途:

    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主要用于该企业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企业需根据规定用途使用稳岗补贴资金,否则市、区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有权依法追回或责令改正,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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