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标注册申请的相关问答(一)
问: |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如何办理商标申请? |
答: |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但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场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除外。 |
问: |
外国企业在北京的代表处可以申请商标注册吗? |
答: |
不可以。代表处、办事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 |
问: |
外国企业可以通过在中国依法设立的独资分公司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吗? |
答: |
不可以。外国企业在中国依法设立的独资分公司为中国企业,并非其在中国的营业场所。 |
问: |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或者公司,可以自行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吗? |
答: |
与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一样,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场所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或公司,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申请事宜。 |
问: |
在中国有经常居所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要求及必备书件是什么? |
答: |
申请要求:持有在有效期(一年以上)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自行办理。 必备书件:《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申请人的通行证或居住证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