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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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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香港申报雇主报税表的常见问题

答案
以下是关于在香港申报雇主报税表的常见问题:

问:
如果我由2020年4月1日起仍有5名员工,到2021年4月30日时只余下一名员工,我应该提交IR56B表格抑或IR56F表格?
答: 这需视情况而定。如果员工在2021年3月31日或之前仍是受雇的话,则应提交2020/21课税年度的IR56B表格,否则应提交IR56F表格。

问:
为填报雇员的薪酬,我是否可自行打印和税务局发给雇主填报的IR56B 表格式样相同的纸张?
答:
不可以。若阁下欲以纸本形式递交IR56B表格,您必须透过税务局网页下载该表格,又或者使用税务局的表格传真服务索取。

问:
我们公司雇用了一名持有香港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他已申请香港身份证但仍有待签发,那我在填写IR56E表格时,应填报其香港身份证号码或是护照号码?
答:
在此情况下,阁下应填写他的护照号码及签发地点。若日后得知该员工的香港身份证号码后,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税务局。

问:
我是否需要就支付予公司股东或董事的股息作出申报?
答:
不需要,因为股息是无需课税。

问:
在提交雇主报税表时,需要包括我们子公司的员工吗?
答:
不需要,阁下及子公司应各自填报及递交雇主报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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