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私人有限公司 – 候补董事
问: |
什么是候补董事? |
答: |
候补董事是指由董事任命的侯补人并会被视为该董事(“任命人”)的代理人。 候补董事于任命人缺席的情况下可行使其权力并履行该任命人作为董事的职责。 |
问: |
候补董事有什么权利和责任? |
答: |
在作出任何决定时,候补董事拥有与任命人相同的权利。 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条款,否则在一般情况下,候补董事均被视为董事,并享有其权力及需履行的职责。 |
问: |
董事是否必须委任候补董事? |
答: |
不是,委任候补董事并不是强制性的。 |
问: |
我是公司的董事,我可以委任候补董事在我缺席时代表我吗? |
答: |
你只可在公司章程或成员大会赋予你委任候补董事的权利的情况下,委任候补董事。 |
问: |
如我想委任候补董事,我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
答: |
你需要就委任候补董事一事,通知公司注册处以进行登记。启源可协助准备相关文件和法定表格以满足有关规定,请随时与我们联系以获取更多信息。 |
问: |
如候补董事的个人信息已变更,公司是否需要就有关变更通知公司注册处? |
答: |
是的,公司需要就有关变更的详情通知公司注册处。 |
问: |
在什么情况下候补董事的委任会被终止? |
答: |
如董事相同,于自愿辞任、任期完结、取消资格或去世时,候补董事将腾空他的委任。 另外,如任命人通知公司已终止/撤销对他的委任或任命人已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时,候补董事的委任亦会被终止。 |